鲁迅往仙台学医的动机有四:我在《鲁迅的生活》和《回忆鲁迅》文中已经叙明了。别后,他寄给我一张照片,后面题着一首七绝诗,有“我以我血荐轩辕”之句,我也在《怀旧》文中,首先把它发表过了。现在只想从他的仪容和风度上追忆一下:
鲁迅的身材并不见高,额角开展,颧骨微高,双目澄清如水精,其光炯炯而带着幽郁,一望而知为悲悯善感的人。两臂矫健,时时屏气曲举,自己用手抚摩着;脚步轻快而有力,一望而知为神经质的人。赤足时,常常盯住自己的脚背,自言脚背特别高,会不会是受着母亲小足的遗传呢?总之,他的举动言笑,几乎没有一件不显露着仁爱和刚强。这些特质,充满在他的生命中,也洋溢在他的作品上,以成为伟大的作家,勇敢的斗士——中华民族的魂。
他的观察很锐敏而周到,仿佛快镜似的使外物不能遁形。因之,他的机智也特别丰富,文章上固然随处可见,谈吐上尤其层出不穷。这种谈锋,真可谓一针见血,使听者感到痛快,有一种涩而甘,辣而腴的味道。第三章所举给人绰号,便是一个例子。吾友邵铭之听他的谈话,曾当面评为“毒奇”。鲁迅对这“毒奇”的二字评,也笑笑首肯的。
他在医学校,曾经解剖过许多男女老幼的尸体。他告诉我:最初动手时,颇有不安之感,尤其对于年青女子和婴孩幼孩的尸体,常起一种不忍破坏的情绪,非特别鼓起勇气,不敢下刀。他又告诉我:胎儿在母体中的如何巧妙,矿工的炭肺如何墨黑,两亲花柳病的贻害于小儿如何残酷。总之,他的学医,是出于一种尊重生命和爱护生命的宏愿,以便学成之后,能够博施于众。他不但对于人类的生命,这样尊重爱护,推而至于渺小的动物亦然。不是《呐喊》里有一篇《兔和猫》,因为两个小白兔不见了,便接连说一大段凄凉的话吗?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迅的伟大之心!
他学医的成绩很不错,引起同学们一度的嫉妒和侮辱,记得他的《朝花夕拾》里曾经提到。吾友谢似颜觉得最可注意的,是他的伦理学成绩在优等。这话很切当。可见鲁迅不但在说明科学,研究有得,而且在规范科学,也是聚精会神,恢恢乎游刃有余。因之客观方面既能说明事实的所以然,主观方面又能判断其价值。以之知人论世,所以能切中肯綮;以之与人辩驳,所以能论据确凿,自立于不败之地;以之运用于创作,又每有双管齐下之妙。这种造诣,非有得于规范科学,洞悉真善美的价值判断者万不能达到的。
鲁迅学医时期的轶事,像水户下车去访朱舜水的遗迹呀,火车上让坐给老妇人,弄得后来口渴想买茶而无钱呀,记得我已经发表过,无须再赘。现在忽然记起一件和我有关的故事来了。一九五年春,我在东京高师学校读完了豫科,趁这樱花假期,便和钱均夫二人同往箱根温泉,打算小住十天,做点译书的工作。路上偏遇到大雨,瀑布高高地飞着,云被忽然来裹住了,景色实在出奇。所以我住下旅馆,就写了好几张明信片,寄给东京的友人何燮侯、许缄夫、陈公孟、鲁迅等。——鲁迅在春假中,也来东京,和我同住,不过他学校的假期短,须早回仙台去——报告寓址和冒雨旅行的所见。隔了一、二日,收到友人的回片,或称我们韵人韵事,或羡我们饱享眼福,我看了不以为意。后来,公孟忽然到了,鲁迅也跟着来了。我自然不以为奇。大家忻然围坐谈天,直到夜半。第二天结伴登山,游“芦之湖”,路上还有冰雪的残块,终于爬到山顶。这个湖是有名的囱口湖——我译火山为地囱,译火山喷口为囟口——真是天开图画,风景清丽绝了。一排的旅馆临湖建筑着,我们坐在阳台上,只见四山环抱这个大湖,正面形成一个缺口,恰好有“白扇倒悬东海天”的“富士山”远远地来补满。各人入浴既了,坐对“富士”,喝啤酒,吃西餐,其中炸鱼的味道最鲜美,各人都吃了两份。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这里似的好鱼。兴尽下山,大家认为满意,不虚此行。
谁知道公孟之来,原是有“特务”的。因为有章某向同乡造谣,说我们是为的“藏娇”到箱根去的。同乡友人们不相信,公孟也不信,却自告奋勇,要得个真相。鲁迅也不信,说假使真的“藏娇”,还会自己来报告寓址吗?天下没有这样傻瓜!果然,后来情形大白了,同乡友人们均鄙视这造谣的人。这件事隔了好久,鲁迅才对我说穿,我们相视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