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東鄉縣

  我到江西東鄉縣,是清光緒三十年的三月,離開此地,是光緒三十二年二月,恰滿兩年。彼時我正在童年,父親在江西作了一員小官,到東鄉縣,是爲了一件小差事。

  今日的東鄉縣,在浙贛鐵路線上,自然交通很便。四十年前的交通工具,則只有轎子與獨輪小車。由撫州東行,陸路八十里,並無水道。記得當時在東鄉縣吃魚,確是一件不尋常的事。

  在前,交通只管不便,因爲東通浙江,西接撫河,故在太平天國戰事時,也曾作過戰場。我所獲得於東鄉的第一個深刻印象,便是那戰跡猶存的城牆。城牆不很高,寬不到一丈,不但雉堞早已沒有,而且遍城頭全是亂石,有一些還壘在原有雉堞的一面,一定是守城士兵用以投擊攻城敵人之用的。城門洞哩,太小了,敵樓與扉門早無蹤跡,我去時,正是承平時節,居民已忘記了五十年以前的戰亂,城與壕不過聊具形式而已,有城而無門扉,在那時倒無什麼了不起的關係。

  東門外約有一里遠近一條路,滿地瓦礫,看來好像不多時節遭過了大火災似的,原來也是五十年來的兵燹餘痕。我到那裏時,這東門外畢竟還算是全城的商業區。平常有幾十家小商店,且居然有三、四家洋廣雜貨店,最時髦而又最銷行的洋貨,除布匹外,便是洋油與紙菸。洋油零售價,每斤一角三四分,強盜牌、地球牌紙菸,每盒十支,或帶竹菸嘴一支,或帶蠟紙短嘴十枚,售洋五分。此二者,在當時爲東鄉縣價格最高的貨品。

  已不甚記得清楚了,不知是二五八呢?抑是三六九,爲場期,名曰趁墟,即在東門外。每逢趁墟,那荒涼的瓦礫場,便立刻變成了一條相當熱鬧的大街。當時一枚濫牌鷹洋換六百文制錢。雞蛋每枚二文,頂便宜時到三文二枚,菌類極多,二文一斤,尚是大秤,青蛙最爲珍品,每支二文,晚稻米一元兩桶,約重今日市秤四十斤上下,鬆柴八角錢一車,重到二百餘斤。

  東鄉出產,米爲大宗,此外則爲蘿蔔、芋頭、紅苕。東鄉稱紅苕爲薯,故當時有歌謠四句,以詠撫州府所轄之六縣曰:“臨川才子金溪書,宜黃夏布樂安豬,崇仁子弟家家有,東鄉蘿蔔芋頭薯。”在六縣中,東鄉爲山僻小縣,出產最爲貧瘠,而人文亦最落後故也。

  城以內,最看得出兵燹餘痕的,就是縣衙門左右二方兩大塊空地。據言,原是縣丞與典史的公署,毀於兵火之後,修復者只有縣正堂的衙門,而左堂糧廳(即縣丞)、右堂捕廳(即典史)便另買民房駐紮,並在原址上取土築牆,將兩大片空地全圍於縣正堂的範圍內,而取土之處,遂變成了兩個大塘。

  城內並無大街,只有小巷,除了幾家糧食店,和一家肉店外,全是住宅。衙門外半條街最爲熱鬧了,有茶館,有飯館,有豆腐店,有小客棧,而最熱鬧則在春秋二漕,叫四鄉人民踊躍來城上糧之時,然而鴉片煙館則全城有八十餘家,在縣衙門四周爲最多,開煙館的又大多是三班差人。

  我們在那裏的第一年,是爲東鄉縣黃老政治模範時代。那時那位縣官,姓周,浙江人,舉人出身,教子讀書之餘,頂喜歡的是抽鴉片煙。據說煙癮不小,而且必要廣土才能頂癮。這位縣官,我是看見過的,大約有四十歲,骨瘦如柴,面無血華,十足一位癮君子,衣服也不考究,一條小發辮,很少是梳光生了的。但是一雙眼睛,卻有煞氣,尤其在夜裏十點以後,便衣坐花廳問案時。

  周縣官一年之內,一共沒有問上十案。只有一件謀殺親夫的三參案子,問過四五堂,每每一堂總要問上四五小時,夜半三更,書吏、差人都疲倦得不得了,而周知縣的精神愈是勃勃。這時節,不但姦夫淫婦,因爲抵死不招,被非刑(淫婦剛以細竹枝二束,左右二人執之,打在光背上,不上五十下,背肉就糜爛了,血絲每每飛染到左近的花樹上,一次幾百鞭,還是不招,扶入女監,將傷養好了再問再打。姦夫則跪擡盒,吊軟板凳,拶十指。弄得鬼哭神號,可以從深深的大花廳內響徹到二堂以外),而且周知縣於每次問了正經案子後,必要“比糧差”。

  彼時,東鄉縣三班差人中,以糧差爲最重要,全縣若干都、若干圖(數目字記不清了),每圖有定額差人一名。但這一名之下,又有若干名下手,稱爲徒弟,在衙門內,則稱爲散差,而並無名冊。糧差的本等,在催人民繳納糧銀,但糧差並無薪工伙食,好象純是義務,但是每一差頭,都穿好吃好住好,而且要供家養口,講應酬,吃鴉片煙,手下還要供養幾十名徒弟,每一徒弟的身口所需,也須得一併解決,甚至還有弄到小康的。試問錢從何來?自然是從催糧和代糧、墊糧等等上來。人民應出的糧,每年是繳納清了的,除非有大勢力的土豪,安敢欠上一分一釐?然而在縣官的糧櫃裏,年年總有欠糧,這於是就有了一條習慣法,便是要糧收得多,只有“比糧差”,近的三日,遠的五日,到比期,而無銀可繳,則以竹板力打糧差兩股,打得兇,錢就來得多。按規矩,捱打的應該是差頭,然而不然,平常應比捱打的,大抵是頂名過堂的徒弟。周知縣雖是讀書君子,但本分錢是一分也不放鬆,他知道錢就在糧差的屁般上,尤其是差頭的屁股,所以到他在半夜一點以後,“比糧差”時,你就看得出他那有煞氣的眼光了。他在審問謀殺親夫案子時,似乎尚有通融的意思,一到“比糧差”,總是抱着水菸袋,八面威風的吒叱着,一個糧差受比,起碼是一千板,非打到兩股上現出碗大兩個血窿不止。有時一比就是四五人,打人的人有技藝的報着數目,並且有很好看的姿勢;捱打的人也是老手,並不要人按頭按腳,只安安穩穩平伏在水磨磚的地而上,應着竹板打肉聲,而有調子的喚着:“大老爺開恩!”

  此外,人民的訴訟,便非周知縣所欲管了。十控九不準,以致好打官司的東鄉縣人,控訴無門,除了投憑鄉約,保正處理外,只有到糧廳衙門、捕廳衙門去打小官司。衙門小,氣候不大,官司打起來也不見得熱鬧,這一來,東鄉縣真正辦到了政簡刑輕(自然,“比糧差”和那件三參案子除外。)加以周知縣懶到連初一十五照例的上廟行香,也委糧廳捕廳代行,所以縣衙門真個清淨到執事儀仗都生了黴,大堂上的暖閣,倒敗得和古廟的神龕一樣。於是,縣衙門裏便發生了近乎小說的兩件怪事。

  第一件,我們去時,曾發現縣衙門內大班房中,有一個犯人。據說,是前任拘留下來,尚未訊結的一名偷牛賊。因爲是待審的犯人,不能收入監獄,便暫時押在班房裏。到周知縣手上,政簡刑輕,班房中收押的人,漸漸肅清,所剩下的,便只有這位偷牛賊。不知是遺忘了嗎?抑或案子太小了,不在縣官心上?要是事主沒有催過審,刑房便也不送卷,班房裏早已沒有看守差人;要是這位仁兄要走的話,確乎沒有人去理睬的。但是,他偏能守法,白晝自行出去找生活,做短工,夜裏便回班房炊飯,菜米油鹽,色色俱備,柴哩,便將就班房裏的地板天花、門窗戶格。班房成了他的私有財產,大概除賣掉而外,他滿可以自行處理的了。這位仁兄的下落如何,已記不清楚,所能記的,是我家也曾叫他來做過短工,雖然已五十多歲,仍舊體壯力強,脾氣也好,問到他爲什麼到此地來,他毫不隱諱的直言奉告是偷牛。

  第二件,則是周知縣的政簡刑輕的結果,衙門中一般寄生蟲,在當時稱爲“衙蠹”的三班六房,除了糧差、戶房而外,全弄到無法爲生。有一些不必當班應卯的房書、差隸,便散而之四鄉,各自謀生。比如廳房裏一位書辦,便實行歸耕,偶爾騎着他家一匹曾經上過戰場,由祖父傳下來的黃膘老馬,到衙門溜達溜達,便又飄然而去。其餘,如皁班上的差人,以及縣官“坐花廳”時,(上來屢言“坐花廳”,並來說明其體制,茲特略爲補叔:縣官衙門,在清時,大概全中國都一律,是爲定製。大門三楹,外有石獅一對,照壁一垛,壁上照例畫一大獸,首西尾東——衙門全是坐北朝南——又象是傳說中的青獅,又象是傳說中的麒麟,大約取法於哈吧狗,而加減之,使其更爲獰惡可畏,而爲現實生物中,所絕無者。其名曰“貪”。仰頭向上,上有紅日,“貪”身綠色,腿際復有火焰,在下角則爲海波。畫法也全國一律,或亦爲定製。大門之內爲儀門,亦三楹,再內,東西長廡各一列,爲吏、戶、禮、兵、刑、工人房。上爲大堂,堂有暖閣,非有大事,不坐大堂。入內,又東西兩廡各一列,爲三班差役,或親兵所駐。再進,無側門,東西廡則爲門稿大爺、簽押二爺等住房。其上爲二堂,無暖閣,僅設公案、印架,問案打人,應該在此。但縣官坐二堂,例穿公服戴大帽,站堂之差役,錄供之書辦,俱應長衣戴帽。二堂之東,爲大花廳,另一院落也,其中佈置,則無定製,大抵必有花木。而縣官平日辦公之簽押房,亦在此。東鄉縣之花廳頗大,又異於它處。縣官之“坐花廳”,則比較隨便,僅穿便衣,不必戴大帽,並可自己抱水菸袋,不必茶房或親丁裝吸。大抵坐炕牀上,擺官架子,行刑打人,則在門外廊前。差役、書辦、親丁亦不必穿青衣,戴大帽,人數亦不如坐二堂之多。衙中其餘房舍,以無關本文,雖皆有定製,亦從略。)必須當班的茶房,行刑皁隸等,因爲白晝清閒,於是便利用廢時,大夥兒組織了一個徽調戲班。特別從崇仁縣請了一生一旦來做師傅,一個月後,居然能夠上演《三戲牡丹》。這一個業餘戲班,在縣城內以及近郊,很爲有名,生意也不錯。一個出色的旦角,是號房裏的,一個出色的小生,則是皁班裏的。衙門裏越清閒,城內外的戲越唱得有勁,一直唱到周知縣去任,何知縣上任,方纔冷落了。

  何知縣大約是光緒三十一年春漕開徵時來的。何知縣也是浙江人,出身是進士,年紀與前任差不多,可是不抽鴉片煙,並且手面闊綽,具有威儀,恰是當日一員能吏。剛一接印,衙門便大爲熱鬧起來,而且外自照壁,內到茅廁,都粉刷一新;而且師爺家人一大羣,而且天天坐二堂問案;而且三班六房都紛紛復業,興高采烈的;而且在空地上啃青草的,已不止禮房、書辦的那一匹老馬;而且衙門外那一條街的生意也好了起來;而且班房也修理好了,隨時都有幾十人愁眉苦臉的被押在那裏;而且衙門裏應有的三種聲音,也聽得見了。何知縣把東鄉縣衙門復甦了,也得了縣民的恭維,說何知縣是管事的民之父母。

  大概何知縣的作風是正常的,但是給與我的印象卻很淺。像他的作風及爲人,在《官場現形記》裏找得出來,就是在現今的許多縣公署裏,或者也有少許相似之處。獨有周知縣的作風,書上好像不甚找得出,至於今日,更哪能容許這樣無爲而治的仁兄!並且就在那時節,也能使我這個不知世故的童子感到一種奇趣,所以今日尚能從記憶中搜出兩件怪事,以爲談資。而於何知縣,則甚爲渺茫,因此,就不再說下去了。

  東鄉縣還有一官員,給與我的印象也很深。也是《官場現形記》以及任何筆記中,所不能找出的。而且從他一個人,又足以徵見四十年前所謂政治軍事的實情之一斑。我自然得稍爲詳細的寫一寫,但是務請讀者不要以爲是我的創造,我這笨人,實實創造不出像他這樣一個有趣的人來!

  此官,爲東鄉縣坐汛的千總,尋常稱爲總爺的是也。何處人氏,則記不真了,只記得姓蘇,號某某,名蘭亭。何以記得其名蘭亭?因爲後來隨父親到撫州,曾在都司那裏,看見六縣總爺的履歷,有四位都名蘭亭,由於詫異,故一直記了下來。蘇蘭亭是回教徒,據說是很認真的,到我們家來,只喝白開水,只吃白水煮雞蛋。卻因爲東鄉縣沒有相當數目的回教徒,而東鄉縣地土薄瘠,更無水田,服勞力田者,並非水牛,即是可以宰食的黃牛。當時禁宰耕牛之令很嚴,所以蘇總爺到必要吃牛肉時,他便下鄉了。他有天眼通的本事,能夠於數十里之外,查見某處某人,正在私宰耕牛。每次下鄉回城,除照例的雞鵝鴨羊之外,必有兩個鄉下人,擔上好多塊真正肥而鮮嫩的黃牛肉,跟在他的馬後。這是充公來的。凡與總爺至好,而喜悅牛肉的,也可分擔一點“責任”。蘇總爺不但像貌並不赳赳,身材高而瘦,塊頭不大,面黃色,微有幾團豆斑,見了人極其文雅,極其謙恭,並且一開口,便是之乎也者。據我家一位秀才親戚說,他認字雖不多,記的書句卻不少,拋的文,並不十分不通。

  總爺也有衙門,我也到他那裏去過。他有一位老太太,一位太太,一位大少爺,一位大少奶奶,一位小少爺,一位二小姐,那時快要出閣了。衙門裏有一匹馬,一名馬伕,兩名門兵,一名掌標子,即執旗手是也,有無師爺,有無廚子,有無女僕,則已記不得了。總之,上上下下吃飯的人到底有那麼多,開銷當然不小。在本縣應酬不多,然而對於頂頭上司撫州的都府(即都司)三節兩生,卻須送一份厚禮的,算來,一年中的巴結費用也不菲。然而問起來,總爺俸祿全年僅九十六兩,七折八扣,能夠到手的,不及六十兩。巴結應酬約佔三分之一,當年的生活費用誠然低廉,然而在宦場中的生活水準,並不見得怎麼低下,單是穿之一字,從頭到腳,公服戎裝,單夾皮棉紗,俱有定製,既是現任官,不能不件件齊備,年年補充,至少也得佔去四十兩銀子之一半。而全年所餘,僅僅二十兩,恐怕除了一馬一夫,光叫總爺吃稀飯,也不夠罷?於此,我們就用不着驚異於東鄉縣訊兵名額爲六十名,而實際上,就只有總爺衙門裏那四名,(一名旗手,兩名門兵,一名馬伕)。其餘的五十六名,都在總爺的肚皮裏去了。

  雖然兵員不足,但是在秋春二季,仍然要舉行一月三操。每逢操演,臨時派定全城出壯丁十六名,屆時齊集操場。制服哩,只有大紅嗶嘰滾青布寬邊的半臂一件,包頭青布一條,由總爺頒發,操畢繳還,大抵十六名壯丁,每次都不同,老幼壯瘠高矮,都不一律,當時綠營兵操,猶然一根筍的中國古式操法,絕不是臨時湊合來的人,所能辦到。因此,這十六名穿大紅半臂的傢伙,也只是排排隊子而已。臨到操演,依然是那四名老兵擔任了。於是,總爺親自打鼓鳴金,以爲軍陣耳目,四名老兵一面旗,便要演出各種花樣。先使明火槍,演出幾個陣式,有所謂四門陣,梅花陣種種,確乎可以使一般觀操的民衆,爲之目眩耳聾,飽聞火藥氣味。其次,就是南陽刀、長槍、羊骨叉,藤牌,短刀,所謂馬下的十八般武藝,都要擇優操一遍。在這些地方,你就可以看出蘇蘭亭的本事了。他雖然不親自動手,但是要把那四個人調度到好像四百人的陣仗,一點不令人感覺到場面的落寞,煞是不容易,若非由軍功出身,打過盜梟,鎮壓過械鬥的蘇總爺,任何人來,未有不丟醜的。

  還有一件事,更足以見蘇蘭亭的勇敢與經綸。這是他那旗手親自告訴我的,自少總有六成的真實性。據說,蘇總爺與東鄉王捕廳太爺一樣,都是極其厭惡賭博的。兩方面都放有耳目在外,只要聽見某處有聚賭抽頭的場合,他們必爭着帶領手下撲去,王捕廳因爲有職責有事權,所以他的辦法更嚴厲些,總要將賭棍們押去,打了又罰。總爺衙門因爲不能押人,獲有罪犯,理應送縣衙門法辦,所以他比較仁慈,只舉一件,以賅其餘好了。

  某一天,總爺得到密報,距城二十里處,某姓人家,有人聚賭抽頭,進出很是不小,而且當寶官的抽頭的,都是本縣著名流痞,動輒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隨地隨時,腰帶裏總插有幾柄風快的匕首在的。於是,總爺不動聲色,在黃昏時節,便率領兩名老兵,連裁紙小刀都不帶一柄,也不騎馬,也不穿戎服,只順帶口袋兩條,悄悄的直向那危險地方出發。及至走到,正是夜間賭場頂熱鬧時候。總爺先將地形察看一番,遂把兩個老兵安置在前後門口,切囑:聽見場內發生什麼時,只在外面吆喝着,以助聲威。第一,不可不待聲喚,便妄自撲入;第二,不可出手拿人,免得事情鬧大了,不好收拾,而且與一般流痞們結下冤家,總是不利的。於是,總爺便獨自一人,暗中遮掩而入,先擠在博徒們的背後,以觀風勢。等到場夥正旺,賭注最豐之際,骰盒一推出,總爺便伸出手去,先將骰盒抓了。這一下,全場都激動了,所有的匕首短刀,一齊雪亮的拔出,然而,瞪眼一看,認清楚了是總爺在抓賭,這場面登時改變:一羣豪傑,立刻抱頭鼠竄。及至總爺將檯面清理了後,這才大聲吆喝拿人,於是,前後門的埋伏,也吆吆喝喝的助着聲威。其後,纔將散錢以及零碎濫板鷹洋,幫總爺收拾在口袋裏,還順便收拾些水菸袋、茶壺、茶碗等件,名曰充公。

  這麼樣,所以蘇總爺才過活了去,一直到裁撤綠營時。然而,當我離開東鄉縣時,聽聞省城纔在開辦新兵,武備學堂第一期學生,尚未畢業。

  除卻上來所敘者外,東鄉縣值得寫的,還有好幾件。比如那種“易內飲酒”,恬不爲怪的民風。因爲這在我個人看來,並不覺得奇怪,並且也可以說出它之所以構成的因由。但是,讀者們難免不朝壞的方面着想,這一來,豈不將我所最喜悅的這個純樸地方,點染了一些污痕!何況,那是四十年前的風俗,今日交通已便,而去年又曾遭了一次兵燹,自然一切都已改變了,我們舊日曾以爲壞的,必然業已變好,舊日曾以爲好的,必然變得更好,因此,我連那時曾去參觀過的破天荒的東鄉小學,也用不着再寫。我只蓄此一個希望,何年何月,讓我再能到江西走一遍;而撫州與東鄉,恰都在鐵路線上,來去也很容易,看一看今日的東鄉,究已變成了一個什麼樣的面目。最可惜的,就是一般童年朋友,別來四十年,不但面目已記不得,甚至連姓名都記不起了。在撫州小學裏,只記得一位最調皮的丁鼎鼐,即丁谷音先生是也。還是民國八年,丁先生在四川督軍熊克武先生幕中,同我在報紙上打了一場筆墨官司,經人調解晤面,才重新認得。然而又二十四年了,此公究在何處呢?此外,還有一位姓樑的同學,曾於二十年前後,在川邊做過縣知事,向舍親楊君說起,方知有此一段因緣。不過沒有重晤,甚至榜篆爲何,也忘記了。尤可惜者,丁、樑二公都不是東鄉縣人。我這篇回憶寫到這裏,不能再寫下去。

(原載1942年《風土什志》一卷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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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李劼人
Type: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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