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差不多同时接到三份以上的喜柬。迎娶的或出嫁的,都择定了一个相同的日子。
这一天,我只能到一家做客去。我经过了好多悬灯结彩,喜气洋溢的门口,都不是我所要去的那一家,也不是我接到请柬而不准备去的那些人家。我知道这一天还有很多很多人家在结婚。
满街满巷花轿来来往往,因为街道不很宽,几顶花轿拥挤在一处,并不是一种稀奇的事。
我想,今天全城郊的轿夫是要总动员起来的罢。
新娘,新郎,以及他们重要的家属,或是红媒大宾,都可以有轿子坐,不过新娘所坐的是花红轿子。
她们或他们都很大方,并且也不像别处的花轿,非那么层层遮掩,密密围盖不可;也不考究所谓改良式的花马车啦,花汽车啦,线呀缎呀织锦的湘潇的甚么,仅只是一顶一顶罩上花红洋布的喜轿。喜轿的前面也不用轿帘,所以我们在街上尽可以看出新娘的俊丑,穿的什么衣裳和鞋袜。有时候新娘也从轿子里眼睛滴溜咕溜地看着你,只要她愿意。
从这一点,自然,合乎人情,不鬼祟,不躲躲藏藏,不耍猴子戏,我就最感觉得喜欢,感觉畅快。而且,对于那一些所谓“时兴”的,“文明”的结婚仪式,倒毋宁是使我最厌弃,最痛心疾首的了。
还有,这里抬轿的人,并不真是“轿夫”,而都是“轿妇”。她们的劳力,比男子们更可贵些,比性质,也更伟大些。
这一天,在我未抵达那个结婚人家以前,我是被一顶花轿压在后面。我走路常常低着头,这一次却例外的望着前面:
一顶花红洋布的藤轿子,慢慢地款乃着。
两个轿妇,四只没有步骤的,参差上下的脚,光着,一直光到膝盖以上。
还有一双幼小者的脚,露在一个轿妇的腰背后。
这个轿妇在负着双重的工作:肩上扛着人家嫁出的女儿,背上背着自己生下的孩子——不晓得是男还是女。
这是一代,两代,三代了。也仿佛象征着正,反,合,三个阶段似的。
我低徊着,我不能说出我是不是有了一种“了然”感。
百年好合,然而百年何几?
我想起寂寂地已经埋宿在坟冢里的妻子,我惊觉了我如今还是走着人生的茫茫的路途——只有这一条茫茫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