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篇文章是受了一種刺激以後一氣呵成的,所以話句上不免有說得過火的地方。但當時自己並不覺得,到登出以後才懊悔起來。所以懊悔者,恐怕人家沒有看見文章的內容,而只把眼睛注射在我的情感上,結果是引不起人家的共鳴,而反要惹起人家的反抗。
而不幸事實竟是如此。
因此我不得不鄭重聲明那篇文章中語調之過火,而且表示歉意。
但對於文章的內容,我也應當用另一種形式的話句,重新寫出。
我的意見只是如此:
一,書是總要讀的。若說“國渣”應當扔進毛廁,便是研究“洋粹”也應當先懂得洋文。
二,書是要整本整本讀的,若是東撈西摸,不求甚解,只要嘗些油湯,那是不能有好結果的。
三,要做文藝創作家,應當下切實的工夫,決不是堆砌些詞頭就完事的。
四,記載或描寫事物,態度應當誠實。
五,評論或罵人,應當根據事實。
我所要說的話只是這幾句。
我所希望於今之青年者,乃是要有一個“康健的心”,不是要有一個“病態的心”。
以有“病態的心”的人而能做成偉大的作家的,世界上也有過不少,例如美國的阿倫波、英國的勃雷克、法國的布特萊爾等等。但這隻能算例外,並不能說凡是偉大的作家,都該有一顆病態的心;而且心的病態,是要出於自然的,不是可以強學的,強學了就是“東施效顰”。例如英國的王爾德,以他那種文采與才華,若是向文學的正途上走去,其成功必異常偉大,不幸他專門裝腔作勢的做了些“假神祕”的作品,所以到底只成了個二等的作家。這是文學史上的情實,並不是我憑空假造的。
我把我的正意簡單說明了。樂意批評我的,就請在這些話上研究。要是能有理由將我所說各條駁翻,我就馬上服從。要是沒有理由駁我而只是蠻反對,我也並不堅持着要把我的見解做到大統一的地步。我們對於社會,只是在能於貢獻些什麼的時候,便貢獻些什麼。至於社會願不願承受,乃是社會自有的特權,我們無從勉強的。
那篇《老實說了吧》發表以後,已經有了兩篇反響的文章,可惜都沒有批評內容,只是反對我個人。但即就反對我個人而論,也犯了罵人不根據事實的毛病。說我回國之後除譯過幾首民歌而外就沒有做什麼,這是事實麼?說我七八年以前的名字是“伴儂”,這是事實麼?說我七八年以前是摹仿林黛玉賈寶玉的文妖,—幸而還只是七八年,原書尚可找到,請查到了我摹仿林賈的文字再說(若說我的文字曾與文妖們的同登在一種雜誌或報章上,就應當以文妖論,自然我也無話可說)。至於篇中無端的用起“醒獅”等字樣來,似乎要把我同曾琦拉在一起,實在太客氣了,何不竟就說我要復辟呢?此等文字,似乎我可以不必答辨吧。
十六年一月十二日,北京
以上兩篇文章發表以後,參加討論這問題的有好幾十人,所作文字,有一部分是寄給我的,由我登入我所編的《世界日報副刊》(贊成反對的都有),另一部分以痛罵我個人爲目的,則由某君主編,登入當時某政客所辦的《每日評論》,後一篇文章,便是這個問題的總結束。
(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