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二 演繹法





按照福爾摩斯的安排,我們第二天又見了面,並且到昨天見面時他所談到的貝克街221號乙那裏看了房子。這所房子共有兩間舒適的臥室和一間寬敞而又空氣流暢的起居室,室內陳設也能使人感覺愉快,還有兩個寬大的窗子,因此屋內光線充足,非常明亮。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些房間都很令人滿意。我們分租以後,租金便更合適了。因此我們就當場成交,立刻租了下來。當晚,我就收拾行囊從公寓搬了進去。第二天早晨,福爾摩斯也跟着把幾隻箱子和旅行揹包搬了進來。我們打開行囊,佈置陳設,一直忙了一兩天。儘可能安排妥善以後,我們就逐漸安定下來,對這個新環境也慢慢地熟悉起來了。


說實在的,福爾摩斯並不是一個難與相處的人。他爲人沉靜,生活習慣很有規律。每晚很少在十點以後還不睡覺。早晨,他總是在我起牀之前就吃完早飯出去了。有時,他把整天的時間都消磨在化驗室裏,或是在解剖室裏;偶而也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倫敦城的貧民窟一帶。在他高興工作的時候,絕沒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會上來一股相反的勁頭,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一動不動。每逢這樣的時候,我總看到他的眼裏有着那麼一種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嚴謹而有節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劑的癮癖了。


幾個星期過去了,我對於他這個人的興趣以及對於他的生活目的何在的好奇心也日益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見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呎多高,身體異常瘦削,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目光銳利(他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說明他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兩手雖然斑斑點點沾滿了墨水和化學藥品,但是動作卻異乎尋常地熟練、仔細。因爲他擺弄那些精緻易碎的化驗儀器時,我常常在一旁觀察着他。


如果我承認福爾摩斯這個人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時時想設法攻破他那矢口不談自己的緘默壁壘,那麼,讀者也許要認爲我是個不可救藥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這樣的結論以前,請不妨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麼空虛無聊;在這樣的生活中,能夠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麼缺乏。除非是天氣特別晴和,我的健康情況又不允許我到外面去;同時,我又沒有什麼好友來訪,足以打破我單調的日常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我自然就對圍繞在我夥伴周圍的這個小小的祕密發生了極大的興趣,並且把大部分時間消磨在設法揭穿這個祕密上。


他並不是在研究醫學。在回答我的一個問題的時候,他自己證實了斯坦弗在這一點上的說法是正確的。他既不像是爲了獲得科學學位而在研究任何學科,也不像是在採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徑,使他能夠進入學術界。然而他對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熱忱卻是驚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領域以內,他的學識卻是異常的淵博,因此,他往往語出驚人。肯定地說,如果不是爲了某種一定的目的,一個人絕不會這樣辛勤地工作,以求獲得這樣確切的知識的。因爲漫無目標、無書不讀的人,他們的知識很難是非常精湛的。除非是爲了某種充分的理由,否則絕不會有人願意在許多細微末節上這樣花費精力。


他的知識缺乏的一面,正如他的知識豐富的一面同樣地驚人。關於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方面,他幾乎一無所知。當我引用托馬斯.卡萊耳①的文章的時候,他傻里傻氣地問我卡萊耳究竟是什麼人,他幹過些什麼事情。最使我驚訝不止的是:我無意中發現他竟然對於哥白尼學說以及太陽系的構成,也全然不解。當此十九世紀,一個有知識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繞着太陽運行的道理,這件怪事簡直令我難以理解。


《注①Thomas Carlyle(1795─1881):英國散文家,歷史學家和哲學家,著有《英雄與英雄崇拜》等書。》


他看到我吃驚的樣子,不覺微笑着說:“你似乎感到吃驚吧。即使我懂得這些,我也要盡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釋道:“你要知道,我認爲人的腦子本來像一間空空的小閣樓,應該有選擇地把一些傢俱裝進去。只有傻瓜纔會把他碰到的各種各樣的破爛雜碎一古腦兒裝進去。這樣一來,那些對他有用的知識反而被擠了出來;或者,最多不過是和許多其他的東西摻雜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時候也就感到困難了。所以一個會工作的人,在他選擇要把一些東西裝進他的那間小閣樓似的頭腦中去的時候,他確實是非常仔細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麼也不帶進去,而這些工具又樣樣具備,有條有理。如果認爲這間小閣樓的牆壁富有彈性,可以任意伸縮,那就錯了。請相信我的話,總有一天,當你增加新知識的時候,你就會把以前所熟習的東西忘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不要讓一些無用的知識把有用的擠出去。”


我分辯說:“可是,那是太陽系的問題啊!”


他不耐煩地打斷我的話說:“這與我又有什麼相干?你說咱們是繞着太陽走的,可是,即使咱們繞着月亮走,這對於我或者對於我的工作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幾乎就要問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麼的時候,我從他的態度中看出來,這個問題也許會引起他的不高興。於是我便把我們的短短談話考慮了一番,盡力想從這裏邊得出一些可資推論的線索來。他說他不願去追求那些與他所研究的東西無關的知識,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識,當然都是對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他所瞭解得特別深的學科一一列舉出來,而且用鉛筆把它寫了出來。寫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來是這樣:


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學識範圍:


一.文學知識──無。


二.哲學知識──無。


三.天文學知識──無。


四.政治學知識──淺薄。


五.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對於莨蓿製劑和鴉片卻知之甚詳。對毒劑有一般的瞭解,而對於實用園藝學卻一無所知。


六.地質學知識──偏於實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質。他在散步回來後,曾把濺在他的褲子上的泥點給我看,並且能根據泥點的顏色和堅實程度說明是在倫敦什麼地方濺上的。


七.化學知識──精深。


八.解剖學知識──準確,但無系統。


九.驚險文學──很廣博,他似乎對近一世紀中發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細。


十.提琴拉得很好。


十一.善使棍棒,也精於刀劍拳術。


十二.關於英國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實用的知識。


我寫了這些條,很覺失望。我把它扔在火裏,自言自語地說:“如果我把這些本領一一聯繫起來,以求找出一種需要所有這些本領的行業來,但結果並不能弄清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麼的話,那我還不如馬上放棄這種企圖爲妙。”


我記得在前面曾提到過他拉提琴的本事。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領一樣,有些古怪出奇之處。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還是一些很難拉的曲子。因爲在我的請求之下,他曾經爲我拉過幾支孟德爾頌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愛的曲子。可是當他獨自一人的時候,他就難得會拉出什麼像樣的樂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調子了。黃昏時,他靠在扶手椅上,閉上眼睛,信手彈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時琴聲高亢而憂鬱,有時又古怪而歡暢。顯然,這些琴聲反映了當時支配着他的某種思潮,不過這些曲調是否助長了他的這種思潮,或者僅僅是一時興之所至,我就無法斷言了。對於他的那些刺耳的獨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煩;如果不是他常常在這些曲子之後,接連拉上幾支我喜愛的曲子,作爲對我耐心的小小補償,我真要暴跳起來。


在頭一兩個星期中,沒有人來拜訪我們。我曾以爲我的夥伴也像我一樣,孤零零的沒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發現他有許多相識,而且是來自社會上各個迥然不同的階層的。其中有一個人面色發黃,獐頭鼠目,生着一雙黑色的眼睛。經福爾摩斯介紹,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這個人每星期要來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個時髦的年輕姑娘來了,坐了半個多鐘頭才走。當天下午,又來了一個頭發灰白、衣衫襤褸的客人,模樣兒很像個猶太小販,他的神情似乎非常緊張,身後還緊跟着一個邋邋遢遢的老婦人。還有一次,一個白髮紳士拜訪了我的夥伴;另外一回,一個穿着棉絨制服的火車上的茶房來找他。每當這些奇特的客人出現的時候,夏洛克.福爾摩斯總是請求讓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臥室裏去。他因爲給我帶來這樣的不便,常常向我道歉。他說:“我不得不利用這間起居室作爲辦公的地方,這些人都是我的顧客。”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個單刀直入向他提出問題的好機會,但是,爲了謹慎起見,我又沒有勉強他對我吐露真情。我當時想,他不談出他的職業,一定有某種重大理由。但是,他不久就主動地談到了這個問題,打破了我原來的想法。


我記得很清楚,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時起得早了一些;我發現福爾摩斯還沒有吃完早餐。房東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習慣,因此餐桌上沒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沒有預備好。我一時沒有道理地發起火來,立刻按鈴,簡捷地告訴房東太太,我已準備早餐。於是我從桌上拿起一本雜誌翻翻,藉此消磨等待的時間,而我的同伴卻一聲不響地只管嚼着他的麪包。雜誌上有一篇文章,標題下面有人用鉛筆畫了線,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這一篇。


文章的標題似乎有些誇大,叫做什麼“生活寶鑑”。這篇文章企圖說明:一個善於觀察的人,如果對他所接觸的事物加以精確而系統地觀察,他將有多麼大的收穫。我覺得這篇文章很突出,雖有其精明獨到之處,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論理上,它嚴密而緊湊;但是在論斷上,據我看來,卻未免牽強附會,誇大其辭。作者聲稱,從一個人瞬息之間的表情,肌肉的每一牽動以及眼睛的每一轉動,都可以推測出他內心深處的想法來。根據作者的說法,對於一個在觀察和分析上素有鍛鍊的人來說,“欺騙”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結論真和歐幾里得的定理一樣的準確。而這些結論,在一些門外漢看來,確實驚人,在他們弄明白他所以得到這樣結論的各個步驟以前,他們真會把他當作一個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說:“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或尼加拉瓜瀑布,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條巨大的鏈條,只要見到其中的一環,整個鏈條的情況就可推想出來了。推斷和分析的科學也像其他技藝一樣,只有經過長期和耐心的鑽研才能掌握;人們雖然盡其畢生精力,也未必能夠達到登峯造極的地步。初學的人,在着手研究極其困難的有關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問題以前,不妨先從掌握較淺顯的問題入手。比如遇到了一個人,一眼之間就要辨識出這人的歷史和職業。這樣的鍛鍊,看起來好像幼稚無聊,但是,它卻能夠使一個人的觀察能力變得敏銳起來,並且教導人們:應該從哪裏觀察,應該觀察些什麼。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繭子、表情、襯衣袖口等等,不論從以上所說的哪一點,都能明白地顯露出他的職業來。如果把這些情形聯繫起來,還不能使案件的調查人恍然領悟,那幾乎是難以想像的事了。”


我讀到這裏,不禁把雜誌往桌上一丟,大聲說道:“真是廢話連篇!我一輩子也沒有見過這樣無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爾摩斯問道。


“唔,就是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來吃早餐,一面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說,“我想你已經讀過了,因爲你在下邊還畫有鉛筆線。我並不否認這篇文章寫得很漂亮,但是我讀了之後,還是不免要生氣。顯然,這是哪一位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懶漢,坐在他的書房裏閉門造車地空想出來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論。一點也不切合實際。我倒願意試一試把他關進地下火車的三等車廂裏,叫他把同車人的職業一個個都說出來。我願跟他打個賭,一千對一的賭注都行。”


“那你就輸了,”福爾摩斯安詳地說,“那篇是我寫的。”


“是你!”


“對啦,我在觀察和推理兩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這篇文章裏所提出的那些理論,在你看來真是荒謬絕倫,其實它卻非常實際,實際到這樣程度,甚至我就是靠着它掙得我這份乾酪和麪包的。”


“你怎樣靠它生活呢?”我不禁問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職業。我想全世界上幹這行職業的人恐怕只有我一個。我是一個‘諮詢偵探’,也許你能夠理解這是一個什麼行業吧。在這倫敦城中,有許多官方偵探和私人偵探。這些人遇到困難的時候就來找我,我就設法把他們引入正軌。他們把所有的證據提供給我,一般說來我都能根據我對犯罪史的知識,把他們的錯誤糾正過來。犯罪行爲都有它非常類似的地方,如果你對一千個案子的詳情細節都能瞭如指掌,而對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釋的話,那纔是怪事哩。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偵探。最近他在一樁僞造案裏墜入五里霧中,所以他纔來找我。”


“還有另外那些人呢?”


“他們多半是由私人偵探指點來的,都是遇到些麻煩問題、需要別人加以指引的。我仔細聽取他們的事實經過,他們則聽取我的意見;這樣,費用就裝進我的口袋裏了。”


我說:“你的意思是說,別人雖然親眼目睹各種細節,但都無法解決,而你足不出戶,卻能解釋某些疑難問題嗎?”


“正是如此。因爲我有那麼一種利用直覺分析事物的能力。間或也會遇到一件稍微複雜的案件,那麼,我就得奔波一番,親自出馬偵查。你知道,我有許多特殊的知識,把這些知識應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問題迎刃而解。那篇文章裏所提到的幾點推斷法則雖曾惹起你的訕笑,但在實際工作中,對我卻有着無比的價值。觀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們初次會面時,我就對你說過,你是從阿富汗來的,你當時好像還很驚訝哩。”


“沒問題,一定有人告訴過你。”


“沒有那回事。我當時一看就知道你是從阿富汗來的。由於長久以來的習慣,一系列的思索飛也似地掠過我的腦際,因此在我得出結論時,竟未覺察得出結論所經的步驟。但是,這中間是有着一定的步驟的。在你這件事上,我的推理過程是這樣的:‘這一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顯見他是個軍醫。他是剛從熱帶回來,因爲他臉色黝黑,但是,從他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看來,這並不是他原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歷盡了艱苦。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起來還有些僵硬不便。試問,一個英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並且臂部負過傷,這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這一連串的思想,歷時不到一秒鐘,因此我便脫口說出你是從阿富汗來的,你當時還感到驚奇哩。”


我微笑着說:“聽你這樣一解釋,這件事還是相當簡單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愛倫.坡①的作品中的偵探人物杜班②來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說以外,實際上竟會真有這樣的人物存在。”


《注①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國小說家。著有《莫格街兇殺案》等偵探小說。》


《注②杜班Dupin爲愛倫.坡所寫《莫格街兇殺案》一書中之主角。》


福爾摩斯站了起來,點燃他的菸斗。他說:“你一定以爲把我和杜班相提並論就是稱讚我了。可是,在我看來,杜班實在是個微不足道的傢伙。他先靜默一刻鐘,然後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這種伎倆未免過於做作,過於膚淺了。不錯,他有些分析問題的天才,但絕不是愛倫.坡想像中的非凡人物。”


我問道:“你讀過加波利奧的作品嗎?你對勒高克這個人物的評價如何,他可算得上一個偵探麼?”


福爾摩斯輕蔑地哼了一聲。他惡聲惡氣地說道:“勒高克是個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還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書簡直使我膩透了。書中的主題只是談到怎樣去辨識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解決這樣的問題。可是勒高克卻費了六個月左右的工夫。有這麼長的時間,真可以給偵探們寫出一本教科書了,教導教導他們應當避免些什麼。”


我聽到他把我所欽佩的兩個人物說成這樣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惱怒。我便走到窗口,望着熱鬧的街道。我自言自語地說:“這個人也許非常聰明,但是他卻太驕傲自負了。”


他不滿地抱怨着說:“這些天來一直沒有罪案發生,也沒有發現什麼罪犯,幹我們這行的人,頭腦真是沒用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從古到今,從來沒有人像我這樣,在偵查罪行上既有天賦又有這樣精湛的研究。可是結果怎樣呢?竟沒有罪案可以偵查,頂多也不過是些簡單幼稚的罪案,犯罪動機淺顯易見,就連蘇格蘭場的人員也能一眼識破。”①


《注①蘇格蘭場ScotlandYard爲倫敦警察廳之別名。》


我對他這種大言不慚的談話,餘怒未息。我想最好還是換個話題。


“我不知道這個人在找什麼?”我指着一個體格魁偉、衣着樸素的人說。他正在街那邊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尋找着門牌號碼。他的手中拿着一個藍色大信封,分明是個送信的人。


福爾摩斯說:“你是說那個退伍的海軍陸戰隊的軍曹嗎?”


我心中暗暗想道:“又在吹牛說大話了。他明知我沒法證實他的猜測是否正確。”


這個念頭還沒有從我的腦中消逝,只見我們所觀察的那個人看到了我們的門牌號碼以後,就從街對面飛快地跑了過來。只聽見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樓下有人用低沉的聲音講着話,接着樓梯上便響起了沉重的腳步聲。


這個人一走進房來,便把那封信交給了我的朋友。他說:


“這是給福爾摩斯先生的信。”


這正是把福爾摩斯的傲氣挫折一下的好機會。他方纔信口胡說,決沒想到會有目前這一步。我儘量用溫和的聲音說道:“小夥子,請問你的職業是什麼?”


“我是當差的,先生,”那人粗聲粗氣地回答說,“我的制服修補去了。”


“你過去是幹什麼的?”我一面問他,一面略帶惡意地瞟了我同伴一眼。


“軍曹,先生,我在皇家海軍陸戰輕步兵隊中服務過。先生,沒有回信嗎?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腳跟,舉手敬禮,然後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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