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地形第十

原文

1. 孫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掛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掛。掛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2.凡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災,將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馳;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衆,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3.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隘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於主,國之寶也。

4.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

5.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譯文

1.孫子說:地形有“通”、“掛”、“支”、“隘”、“險”、“遠”等六種。凡是我們可以去,敵人也可以來的地域,叫做“通”;在“通”形地域上,應搶先佔開闊向陽的高地,保持糧道暢通,這樣作戰就有利。凡是可以前進,難以返回的地域,稱作“掛”;在掛形的地域上,假如敵人沒有防備,我們就能突擊取勝。假如敵人有防備,出擊又不能取勝,而且難以回師,這就不利了。凡是我軍出擊不利,敵人出擊不利的地域叫做“支”。在“支”形地域上,敵人雖然以利相誘,我們也不要出擊,而應該率軍假裝退卻,誘使敵人出擊一半時再回師反擊,這樣就有利。在“隘”形地域上,我們應該搶先佔領,並用重兵封鎖隘口,以等待敵人的到來;如果敵人已先佔據了隘口,並用重兵把守,我們就不要去進攻;如果敵人沒有用重兵據守隘口,那麼就可以進攻。在“險”形地域上,如果我軍先敵佔領,就必須控制開闊向陽的高地,以等待敵人來犯;如果敵人先我佔領,就應該率軍撤離,不要去攻打它。在“遠”形地域上,敵我雙方地勢均同,就不宜去挑戰,勉強求戰,很是不利。以上六點,是利用地形的原則。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所在,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

2.軍隊打敗仗有“走”、“馳”、“陷”、“崩”、“亂”、“北”六種情況。這六種情況的發生,不是天時地理的災害,而是將帥自身的過錯。地勢均同的情況下,以一擊十而導致失敗的,叫做“走”。士卒強捍,軍官懦弱而造成失敗的,叫做“馳”。將帥強悍,士卒儒弱而失敗的,叫做“陷”。偏將怨仇不服從指揮,遇到敵人擅自出戰,主將又不瞭解他們能力,因而失敗的,叫做“崩”。將帥懦弱缺乏威嚴,治軍沒有章法,官兵關係混亂緊張,列兵佈陣雜亂無常,因此而致敗的,叫做“亂”。將帥不能正確判斷敵情,以少擊衆,以弱擊強,作戰又沒有精銳先鋒部隊,因而落敗的,叫做“北”。以上六種情況,均是導致失敗的原因。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3.地形是用兵打仗的輔助條件。正確判斷敵情,考察地形險易,計算道路遠近,這是高明的將領必須掌握的方法,懂得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能夠勝利;不瞭解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失敗。所以,根據分析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據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打,不打也是可以的。所以,戰不謀求勝利的名聲,退不迴避失利的罪責,只求保全百姓,符合國君利益,這樣的將帥,纔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4.對待士卒象對待嬰兒,士卒就可以同他共患難:對待士卒象對待自己的兒子,士卒就可以跟他同生共死。如果對士卒厚待卻不能使用,溺愛卻不能指揮,違法而不能懲治,那就如同驕慣了的子女,是不可以用來同敵作戰的。只瞭解自己的部隊可以打,而不瞭解敵人不可打,取勝的可能只有一半;只瞭解敵人可以打,而不瞭解自己的部隊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也只有一半。知道敵人可以打,也知道自己的部隊能打,但是不瞭解地形不利於作戰,取勝的可能性仍然只有一半。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戰術變化無窮。

5.所以說: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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