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f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f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仟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