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风气,口号家很愤恨,他的“真理哭了”,于是大声疾呼,投一切“文人”以轻蔑。“轻蔑”,他是最憎恶的,但因为他们“相轻”,损伤了他理想中的一道同风的天下,害得他自己也只好施行轻蔑术了。自然,这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古圣人的良法,但“相轻”的恶弊,可真也不容易除根。
我们如果到《文选》里去找词汇的时候,大概是可以遇着“文人相轻”这四个字的,拾来用用,似乎也还有些漂亮。然而,曹聚仁先生已经在《自由谈》(四月九日至十一日)上指明,曹丕之所谓“文人相轻”者,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所指摘,仅限于制作的范围。一切别的攻击形体,籍贯,诬赖,造谣,以至施蛰存先生式的“他自己也是这样的呀”,或魏金枝先生式的“他的亲戚也和我一样了呀”之类,都不在内。倘把这些都作为曹丕所说的“文人相轻”,是混淆黑白,真理虽然大哭,倒增加了文坛的黑暗的。
我们如果到《庄子》里去找词汇,大概又可以遇着两句宝贝的教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记住了来作危急之际的护身符,似乎也不失为漂亮。然而这是只可暂时口说,难以永远实行的。喜欢引用这种格言的人,那精神的相距之远,更甚于叭儿之与老聃,这里不必说它了。就是庄生自己,不也在《天下篇》里,历举了别人的缺失,以他的“无是非”轻了一切“有所是非”的言行吗?要不然,一部《庄子》,只要“今天天气哈哈哈……”七个字就写完了。
但我们现在所处的并非汉魏之际,也不必恰如那时的文人,一定要“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批评家的对于文人,或文人们的互相评论,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长”,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假使被今年新出的“文人相轻”这一个模模胡胡的恶名所吓昏,对于充风流的富儿,装古雅的恶少,销淫书的瘪三,无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说或不屑说,那么,这是怎样的批评家或文人呢?——他先就非被“轻”不可的!
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