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问: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故事,为什么写不好或写不出人物?
据我看,毛病恐怕是在只知道人物在这一故事里作了什么,而不知道他在这故事外还作了什么。这就是说,我们只知道了一件事,而对其中的人物并没有深刻的全面的了解,因而也就无从创造出有骨有肉的人物来。
不论是中篇或短篇小说,还是一出独幕剧或多幕剧,总要有个故事。人物出现在这个故事里。因为篇幅有限,故事当然不能很长,也不能很复杂。于是,出现在故事里的人物,只能够作某一些事,不会很多。这一些事只是人物生活中的一片段,不是他的全部生活。描写全部生活须写很长的长篇小说。这样,只仗着一个不很长的故事而要表现出一个或几个生龙活虎般的人物来,的确是不很容易。
怎么办呢?须从人物身上打主意。我们得到了一个故事,就要马上问问自己:对其中的人物熟悉不熟悉呢?假若很熟悉,那就可能写出人物来。假若全无所知,那就一定写不出人物来。
在一篇短篇小说里或一篇短剧里,没法子装下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人物只能作有限的事,说有限的话。为什么作那点事、说那点话呢?怎样作那点事、说那点话呢?这可就涉及人物的全部生活了。只有我们熟悉人物的全部生活,我们才能够形象地、生动地、恰如其分地写出人物在这个小故事里作了什么和怎么作的,说了什么和怎么说的。通过这一件事,我们表现出一个或几个形象完整的人物来。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作出这样的一点事,说出这样的一点话。我们必须去深刻地了解人。知道他的十件事,而只写一件事,容易成功。只知道一件,就写一件,很难写出人物来。
在我的几篇较好的短篇小说里,我都用的是预备写长篇的资料。因为没有时间写长篇,我往往从预备好足够写一二十万字的小说里抽出某一件事,写成只有几千字的短篇。这样的短篇,虽然故事简单,人物不多;可是,对人物的一切,我已想过多少次。于是,人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能够表现他们的不同的性格与生活经验。我认识他们。我本来是想用一二十万字从生活各方面描写他们的。
篇幅虽短,人物可不能折扣!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地、有头有尾地叙述一个人物的全部生活。在短篇里,我们是借着一个简单的故事,生活中的一片段,表现出人物。我们若是知道一个人物的生活全部,就必能写好他的生活的一片段,使人看了相信:只有这样一个人,才会作出这样的一些事。虽然写的是一件事,可是能够反映出人物的全貌。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说一说。在我把剧本交给剧院之后,演员们总是顺着我写的台词,分别给所有的人物去作小传。即使某一人物的台词只有几句,预备扮演他(或她)的演员也照着这几句话,加以想象,去写出一篇人物小传来。这是个很好的方法。这么作了之后,演员便摸到剧中人物的底。不管人物在台上说多说少,演员们总能设身处地,从人物的性格与生活出发,去说或多或少的台词。某一人物的台词虽然只有那么几句,演员却有代他说千言万语的准备。因此,演员才能把那几句话说好——只有这样的一个角色,才会这么说那几句话。假若演员不去拟写人物小传,而只记住那几句台词,他必定不能获得闻声知人的效果。人物的全部生活决定他在舞台上怎么说那几句话。
是的,得到一个故事,最好是去细细琢磨其中的人物。假若对人物全无所知,就请不要执笔,而须先去生活,去认识人。故事不怕短,人物可必须立得起来。人物的形象不应因故事简短而打折扣。只知道一个故事,而不洞悉其中人物,无法进行创作。人是故事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