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是晋文公的理狱官。有一次,他断错了案子,误杀一人。他自己拘禁起来,以为应死。文公道:“官有贵贱,罚有轻重。这是下吏的过失,并不是你的罪。”李离道:“我做了长官,并没有让高位给下吏们;我受了厚禄,也并没有分利给下吏们。如今断错了案子,误杀了人,倒要把罪过推到下吏身上去,实在不敢这末做。”因此,辞谢而不受文公的命令。文公遂道:“你便自己以为有罪,那末,我也是有罪的么?”李离道:“做理狱官的人有成法在那里;错刑了人,则当受刑;错杀了人,则当受死。你以我能够听察微理,以决疑狱,故叫我做了理狱官。如今我断错了案子,以致误杀了人,罪当死!”遂不受文公的命令,拿剑自杀而死。
——《史记》卷一百十九
这样明白法律责任的人,勇于引咎自责的人,历史上能有几个?今日还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