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N城的春天。歌女虞玉華同她的伴侶在郊遊作樂之後,就坐上馬車,回家。那時已經是黃昏。車走不到一會,忽的壞了,輪盤脫落了一隻。於是一班人不得不下車,悶坐於荒郊路上。
馬車伕何啓榮是一個壯大的青年。他忙着手腳,很想把車子修理好,但總是沒有辦法。他很焦急着。玉華又迫着他說她非得馬上回家不可,因爲她有很要緊的事,已經約好人家在家裏等着她。因此啓榮便案出了一策。他放棄了車子,拉出馬來,不管玉華的反對不反對,強把她扶上了馬,他自己也跳上去坐在她的後面,飛也似的,奔回家裏去。被留下來的同伴們看見了這種情形當然個個都目瞪口呆。
玉華被送到了家裏的時候,因馬跑得太快了,一時失去知覺。她睜開眼睛,看見蹲伏在她身邊的啓榮。她微笑着,一邊向他道謝,一邊心裏覺得這青年啓榮的確很是可愛。啓榮看見玉華已經恢復了知覺,也就放心,默默地上馬回原路去。可是他卻不曉得他口袋裏一本法律的函授講義已經掉在玉華手裏了。
由這個遺留品玉華知道了啓榮的名字,同時還曉得他是一個讀過書,好求上進的有爲青年,更加增加了愛惜之念。
啓榮本來有父親,他父親自己有着車,有着馬,天天在外頭拉客帶他們到各處去遊玩去。他們的生活雖然很是困苦,但父子倆還能勤儉,稍爲有點積蓄,因此啓榮也得在中學畢了業。可是在啓榮中學畢業的那一天,父親竟死了。於是啓榮不得不輟學,求職找生活費。職業結果難得找到,啓榮隨決意學了他的父親暫時當做馬車伕,每天賺幾個錢,藉以維持生活。他一方面仍想求上進。在工作之餘,他還函購了一些自己所喜歡的法律關係的書籍來沉讀着,預備將來有了機會仍繼續求學去。
玉華自從那天以後覺得青年啓榮的幻影不時都在她眼前旋轉着。她想念着他,很希望能夠再見他一面。在街上行走的時候,她總是留心注意那些來來往往的車伕們的臉部,但結果沒有一個像是啓榮的。
有一個晚上,玉華下臺之後,因受透亮的月光和涼爽的夜氣的引誘,獨自跑到公園去散步,在公園的後門口有條較深的河,河上有着橋,橋邊有着柳樹。她站在橋樑邊看着水底的月光,無疑地她的心是懷念着青年啓榮的。正在這時候背後忽的有人開聲問她要不要坐馬車。她回頭一看,那馬車伕恰巧就是這幾日來她遍處找不到的啓榮。這時玉華當然是喜出望外。又碰着了玉華,啓榮也爲之嚇了一跳。玉華微笑着,點頭表示要坐。但當啓榮下來開好了車門,好讓玉華坐進去的時候,玉華卻先自跳到車伕的席上去。
玉華告訴啓榮說她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好學,隨後便由皮夾裏拿出那一本函授講義來還給他。她還問他的身世。啓榮起先不大肯說,但是到了後來,當玉華表示她有意思資助他繼續讀書的時候,啓榮便馬上高興着,頓時覺得好像這身邊的女人實在是很可以親愛的。玉華提議到啓榮家裏去討論一切,啓榮贊成,就很起勁的帶了她回家裏去。
極度樸素的一家,玉華很喜歡啓榮家裏的一切。她說她愛幽靜的氣氛,說假若她能夠離開一切虛華世界,過着跟啓榮一樣素樸的生活,一定可以很幸福。是晚,他們的計劃議定了之後,玉華就在啓榮家裏宿了一夜。
翌晨,天明時啓榮就把馬和車和一些零星的物品交給鄰居們去看管,或借給他們用。他先束好了裝,催醒了玉華,簡單地吃了頓早飯,就匆匆忙忙地趕到火車站,出發求學去了。玉華覺得像這樣的離別實在太苦了,可是她心裏頭卻重新有了光明的希望。自此以後玉華所得的錢一部分就供給啓榮做爲學費。
玉華本來就寄居在表叔羅匡家裏。這羅匡也差不多就是她的管理者。她每個月所收到的包銀一部分是要給他拿去的。羅匡的人,壞倒也不見得,不過他愛錢如命,只要是錢,好像什麼事都可以乾的。有錢他就高興,沒有錢他就發脾氣。他娶了一個後妻名字叫新珠,前身也是歌女。新珠是個厭舊歡新的角色,對於丈夫羅匡總有點不滿意的地方。她於是暗暗地另與一青年王伯生私通着。某次,她瞞着玉華說她母親病危在鄉下,想回去看一看,要向她借幾個錢。玉華動起同情心,便拿出應該寄給啓榮的錢,給了她。結果新珠是跟男人私奔了。這件事很使羅匡生氣,因爲他誤解是玉華私自給了他們盤費。
羅匡的前妻留下了一個兒子,叫少梅,少梅年已十八歲,還在讀書。少梅很能親暱玉華,差不多把玉華當做親姊姊,有什麼事都跑來問她的意見。同時玉華也很愛着他的聰明。他能夠到學校裏去讀書也是玉華竭力央求着他父親才得成功的。
羅匡另外還有一個養女雪芳,年紀很輕,也是歌女後補,羅匡差不多把她看做一棵未來的搖錢樹似的,極度寶貴着,另一方面還嚴格的督促着她學習曲子。
雪芳同少梅名義上雖是兄妹,但是並沒有血統上的關係,他們互相戀愛着。玉華也有點知道了他們。她勸少梅努力讀書,不要去幹那些大人們乾的事,但少梅同雪芳反而對她表示他們的真愛情。新珠去後,羅匡夜裏喝酒欲現,想將雪芳污辱,經少梅救之,玉華給錢讓少梅與雪芳逃走。
有一天家人終於發覺了少梅帶着雪芳逃走了。玉華也發現了自己箱裏的一點錢給人偷去了。箱裏留着一張條子。那是少梅的筆跡。他說錢是他帶走了,他覺得環境太壞了,不得不另找新路,希望她不要生氣,還能夠仍舊疼愛他們,祝他們前途的幸福。
這一回表叔羅匡氣壞了,他恨玉華,恨她不應該有錢給他們偷了去。他說,雪芳,他的希望是走了,他一輩子要靠玉華吃飯了。
一方面玉華自有了啓榮之後對於捧客每每吐露着冷淡,同時因市面的不景,包銀也就漸漸地減少了,而用度卻還是照樣。她一方面要供給啓榮的學費,一方面又要維持場面,覺得極度困難,終於一點小小的積蓄都用光了。她所有的首飾也一樣樣的跑進當鋪裏去。
一晚,正在束手無計的時候,忽又接到了啓榮來的一封信,請求給他寄一些很需要的款子。玉華沒奈何只得蒐羅了一些零星的物品及衣類跑到一家熟識的當鋪去。
當鋪主人程照平常很捧玉華的場。他老早就有野心於玉華。當時看見玉華親自來臨,便恭敬地延入內房,殷勤招待並詢問來意。結果玉華缺用的數額是太多,而所有的抵押物品又太薄弱了。他說款子是可以給的,不過有一個交換條件,就是玉華的身體。
在無可奈何的當兒,玉華終於受了程照的污辱,同時得到了款子。可是禍卻就在門口頭等着她。原來羅匡自新珠及雪芳少梅等相繼偷走了之後,恨玉華之心愈加深切,加以生活窘迫隨生噁心,這晚就預先伏在暗路上,等着玉華出來的時候,拿出一把利刀來恐嚇着,搶光了她所懷帶的錢。這時玉華的心痛是可想而知的。她憤怒之餘,疑是程照與羅匡串同的計劃,馬上拾起羅匡遺下來的一把刀,奔回程照臥室去殺程照,在掙扎中程照竟死在刀鋒之下。玉華在銀櫃裏抓去一些錢,不動聲色地逃出來。
這慘案翌晨才被發覺。警察四處追尋着犯人甚爲緊迫。而玉華已是一個亡命者了。她屢次想趁(按:應爲“乘”)火車,去找啓榮,但終未得成功。她改裝流落鄉下各處。自此啓榮方面也就杳然沒有消息了。這樣過了好些時候。
一方面啓榮就到了S市,入法科大學,中途參加檢定考試及格,再參加司法官考試又及格,終在S市任了候補推事。可惜當玉華逃亡至S市,好容易探到了他的住址的時候,恰巧又值他被榮任到N城地方法院做檢察官去了之後。
大失望的玉華至此隨不得不又拖着沉重的足步潛回N城去。就在N城的車站內,玉華終被緝獲,羈押於拘留所。
在翌晨的早報上看見了這消息的檢察官啓榮的狼狽和悲痛是可想而知的。他痛恨天公之惡作劇,哀痛他們的命運。他急激地跑至拘留所會見了別後三年的愛人和恩人玉華。感覺着運命和身世的淒涼,他們終於在所內抱頭痛哭。啓榮對玉華說他沒有權利審問自己的恩人,但玉華不許應,她說她甘願受他的審問。她又說她的培養他不是爲要他做一個懦怯者,而是希望他能夠做一個勇敢的,盡責任的人物。
開庭的那天,啓榮終以檢察官的地位列舉犯罪的事實並提示證據,另以凌烈的論調向法官請求嚴厲處分以儆效尤。但是他心中卻苦了。
當首席推事對被告宣讀最後判決文“無期徒刑”完畢的時候,也即是歌女虞玉華垂死的時候了,因爲她預先服過了毒物。
在尊嚴的法庭上,抱着垂死的愛人,啓榮大哭着。玉華不要他哭。她說做人須勇敢一點。她叫他學她無論在什麼境遇都能夠微微的笑。她微笑着,啓榮也勉強跟之微笑。於是玉華才安了心似的瞑目了。
玉華死了之後,啓榮覺得好像失去了生存價值似的,精神上非常的痛苦,終於決意自殺。他徘徊橋邊,追想着過去的事,正想跳下水去,忽然看見玉華倩影,盪漾水面,向他搖着頭作微笑狀,他頓然醒覺,於是收拾了自殺之念,發奮向上,以謀報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