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周启明

  启明兄:

  前三日寄出一篇小文,想已收到。

  你寄给我的《语丝》,真是应时妙品。我因为不久就回国,心目中的故乡风物,都渐渐的愈逼愈近了。在报纸上偶然看到了隆福寺琉璃厂等地名,心中总以为这就离我大门不远,我可以随意去走走,花上一毛两毛,拾几本不相干的书。若然想到了朋友们,那竟是个个都到了面前了。启明的温文尔雅,玄同的激昂慷慨,尹默的大棉鞋与厚眼镜,什么人的什么,什么人的什么……嘿!这都只是些幻觉,并没有什么“干脆的mystic”!

  然而《语丝》竟把诸位老朋的真吐属,送到了我面前;虽然其中也有几位是从前不相识的,但将来总是很好的朋友。那么,你也可以想见我是多么的快活了!

  《语丝》中使我最惬意的一句话,乃是你所说的:“我们已经打破了大同的迷信,应该觉悟只有自己可靠,……所可惜者中国国民内太多外国人耳。”我在国外鬼混了五年,所得到的也只是这一句话。我在两年前就有把这话说出的意思,但恐一说出,你就一个骂我(因那时你或尚未打破大同的迷信)。别人骂我全不相干,因你是我的“畏友”(五年前的旧话重提了),不得不谨慎些。现在你先说了,我也就放肆了。

  我们虽然不敢说,凡是“洋方子”都不是好东西,但是好东西也就太少。至少也可以说 :凡是腿踏我们东方的,或者是眼睛瞧着我们东方这一片“秽土”的,其目的决不止身入地狱,超度苦鬼!

  想到上海流氓有“外国火腿”这一个名词,有一部分人以为本国火腿当然不好,外国火腿却是当然该吃。因此他们说:外国人所以待中国人不好者,是中国人先自不好的缘故。又一部分人能于在外国火腿中分别牌号:白牌的火腿就不好,红牌的就是蜜甜的。但就我原始基本的感觉说,只须问是不是火腿,更不必问什么。我用“原始基本”这四个字,乃是把我自己譬作一个狗,无论是中国人英国人俄国人,他若踏我一脚,我就还他一口。这种思想当然不易为“人”所赞成,因为《逻辑启蒙》上说“人者,理性动物也”。但我在此处,只是说说我个人的意思;我并没有功夫,精神,兴趣来宣传我这种主义。因此“他们”也尽可以安心,不必顾虑着有一条“恶狗拦当路”。

  其实其实,梦也可以做醒了!别的不说,便说赔款这一个问题罢!日本是退还的了,其结果怎样?英国也将要退还了,结果怎样,睁着眼睛看罢!还有许多人要想法国退还,替中国人办学,却不知道法国巴黎大学的物理学教授郭东先生天天在那儿皱眉叹气,说国家太穷了,有许多重要仪器都办不了。

  我们吃了败仗,我们赔,我们咬紧了牙齿赔,还有什么话说。上海流氓大叫三声好汉,自己戳个三刀六洞,这又是我的原始基本的办法了!

  因为溥仪君的一件事,你与玄同都作了一篇文章。玄同文章中还有点牢骚,你的却完全是至诚的忠告。无如这位世兄,一则是年纪尚轻,程度尚低,二则是被他不良的家庭教育坏了,你们的话,说上去总不免有些隔靴搔痒。

  但是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样起劲?据玄同所说,他从非人升而为人,也不过同青皮阿二出了习艺所一样。那么,为什么天天有青皮阿二出习艺所,你们并不天天写信作文章,却偏在这位世兄身上卖气力?若说你们心中,欲存着他是“前皇帝”的观念,那么,你们也就逃不出“狗抓地毯”的一条定律了!

  次一件事,是你与某君所讨论的女裤问题。我想:这种的事不如不谈也罢。我并不以为这件事不能谈,也并不说你们的主张不对。但我总以为服装问题,只有“时尚”是个真主宰;科学家与审美家,都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即如反对缠脚,若单靠了生理学家与审美学家的呼喊,恐决没有多大的力量;而从前垫高底装小脚的太太,现在一变而为塞棉絮装大脚者,一大半还是受了洋婆子“裙翻驼鸟腿”的影响。又如高底皮鞋,外国的生理学家没有一个不反对的:但是不幸,他若替他夫人化一百法郎买一双鞋,他就糊涂了!又外国女人盛夏时可以披皮,严冬时可以披纱。你若要从这里面找出个理由来,恐怕也就很不容易。

  外国女人穿短裤(说外国女人不穿裤,我有点不相信;我虽没有到外国女人身上查验过,但衣服铺子的广告上,总画着许多女裤,想来是穿的),在现在是没有例外的了。但我看见古装跳舞里,也有长过于裙的女裤(式样同中国太太的差不多)。又最近二三年来,法国女人在家里喜欢穿pyiama;当初只是当作寝衣,现在竟当作随便的家常衣。这种衣服的式样,十之九是一套中国男人穿的小裤褂,只是多上些花边,裤管也很长。从这两件事实上看,可见裤管短长,本身并不具有根本的美丑;美丑乃是时尚造成的。那么,现在“裙翻驼鸟腿”的时尚,在中国已有了极大的势力,再过几年,长裤准可消灭;你们两位,不是有些多事么!

  在外国研究服装的,可以分作三派。一派是生理学家,就是反对细腰,反对脂粉,反对高底皮鞋的。他们的势力极小,连“刑于寡妻”也不够。第二派是成衣美术家,附庸着成衣美术评论家,而舞台衣饰美术家,也可归并在一起算账。他们的势力很大,便就巴黎一处说,所出周刊日刊,就有好几十种。有时他们打起笔墨官司来—例如一九二一至二二两年间的长裙短裤问题—一打可以打上半年,而且巴黎一动手,伦敦纽约等处也同时响应。第三派是服装史家,他们所出专书,就我在书摊子上所看见的说,也就有数十种。他们研究的结果,于历史上有极大用处。譬如年年五月中的贞德节,节场上卖东西的,变把戏的,以至于咖啡馆跑堂的,都穿起贞德当时的衣服来,连房子城堡,也做成当时式样,我们进去看看,有多大的趣味!至于历史戏的服装,那是不容说,尤其可以借着这专门学问,得到无限的帮助。

  你们喜欢研究服装么?我希望你们做这第三派的服装史学家。

  你批评林琴南很对。经你一说,真叫我们后悔当初之过于唐突前辈。我们做后辈的被前辈教训两声,原是不足为奇,无论他教训的对不对。不过他若止于发卫道之牢骚而已,也就罢了;他要借重荆生,却是无论如何不能饶恕的。

  就《语丝》的全体看,乃是一个文艺为主,学术为辅的小报。这个态度我很赞成,我希望你们永远保持着,若然《语丝》的生命能于永远。我想当初的《新青年》,原也应当如此;而且头几年已经做到如此,后来变了相,真是万分可惜。

  说到文学,我真万分的对她不起。她原是我的心肝宝贝!我虽不甚喜欢批评的文学,却爱自己胡诌几句(当然也说不上是创作)。可是自从到了欧州以后,一层是因为被一加二减直线曲线缠昏了,二层是因为讲究文学的朋友竟是没有,诗炉里生不起新火,竟几乎把她忘了:她竟如被我离弃得很渺远的一个情人一样。

  但有时倦乏了,竟还想着她;她也有时居然肯来入梦!

  我出国后作的诗,大都已抄给你看了。

  我搜集的《国外民歌》,中间真有不少的好作品。我本想选译到了相当的程度,好好排比之后,出一部专书。现在却拟改计,译一些发表一些,将来译多了再整理。发表的地方,颇想借重《语丝》,不知你要不要把它一脚踢出。但如《歌谣》里也要,就只有平半分赃之一法。

  我希望回国之后,处于你们的中间,能使我文学的兴趣,多多兴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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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刘半农
Type: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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