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海贼

  海贼——这是一个多么美而浪漫的名词!我们读过《洛宾荷德》的民谣禁不住爱那群绿林的豪客,读过摆伦的诗The Corsair大约也不免要爱那海贼了。我们如再读得驳杂一点,科耳西加岛的亡命(Bandit)和希腊的山盗(Klephtes)也将成为我们的老朋友,就是梁山泊的忠义堂在施耐庵的口中似乎觉得也比任何衙门都要好一点。但是,书房里的空想与现实是别一回事,无论怎样崇拜英雄的人,决不愿意在路上遇见“背娘舅”在水上吃“板刀面”,正如《水浒》的爱读者不会愿被拉到抱犊固上去过夜。讲到日本的海贼,尤其使人惊悚,因为在满兵未杀进关来之前他们曾经来拜访过许多海口,像我那海边的故乡还留下好些踪迹。我幼时看张宗子的《於越三不朽图赞》,见有一幅是姚长子,当初以为这一定是姚家的大少爷,所以这样的称法,后来才知道这应读作Yau dzangtzeh,是一个穷民,以身长得此诨名,(真名因此不传,)遇倭寇之难成为义民。本来家有贞节即表示家门之不幸,国有义烈亦足征国民之受难,姚长子得入于不朽之列,即此可以想见当时海贼深入的情形了。

  这是四百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日本正是足利幕府的后半,纲维不振,所以有这样事情,现在维新之后,一跃而为头等文明强国,政府又正在禁止研究社会科学以维持治安,昔日野蛮余风无复留遗,海贼这两个字已成为历史上的名词了。有些人到中国来,卖一点卫生的金丹和护身的黑铁给我们,或者到森林里提倡一点武士道,那是有的,不过这都是有名誉的浪人,决没有一个海贼。总之,干脆的说一句,日本的海贼这一个俗语是应该取消的了。——然而,前天看日本报忽然见到“海贼江连”判决的记事,令我愕然。仔细想了一会,总算想起来了。前年还不知道是前前年,有所谓大辉丸事件发生:江连力一郎等三十三人夺取大辉丸商船,把船上的中国朝鲜俄国的乘客都惨杀了。据说杀法都不一样,有的用枪放,有的用刀劈。支那人,露助,以及唷波们,这拿来试日本刀倒真是很好的,也是江连这样剑师的本色;日本人中有不敢劈的,则由勇士们批其颊以惩戒之激励之。在现在不公平的法律面前这不得不姑称为海贼行为,虽然江连实在是一个大好汉,志士,或者如他所自称的“国士”:在日本的国士眼中东亚人算不得是人,俄国又是夷人兼庙街事件的仇敌,砍掉十几个试试刀,活活脉络,这算什么?这不过是武士道的一点活动罢了。

  日本是法治的文明国,听见了这件事到底不能沉默,于是开始查办了。一干人犯都已拘到,查了又查,审了又审,花了一年以上的光阴,于本年二月二十七日遂在东京地方审判厅判决。照我们半开化的思想推测,至少江连一个总应该正法了,殊不知这是近于野蛮的思想,在文明国是决没有的。惨杀十四个外国乘客的海贼首魁江连力一郎判处徒刑十二年!于是听审的群众立刻欢呼曰,“名裁判,名裁判!”是的,这并算不得重,但也似乎不能说轻了,因为有国际的关系所以不好再轻,然而未免有点对不起武士道与国士吧。铃辨事件的山田宪伏了法了,大逆的难波大助更不用说,不过这是别一类的事情,或者应该与甘粕宪兵大尉并论才对。甘粕似乎刑期已经减得很短,(现在听说已暗地放免了,六月补注。)江连的刑期或者未免比较的太长了,虽然将来自然也会赦免。——关于这些忠义之士的命运自有纵横俱乐部等国民团体替他照顾,生前赡家,死后造铜像,不劳我们操心;我所搁在心中不能忘记的只是日本有海贼戕杀多人,而他又是国士,只判一个徒刑,而民众颂扬为名裁判。我以前觉得在日本旅行比中国安全,此后却不能没有戒心,即使未必有夜过临城的那样危险,也总觉得处处有日本刀之光影在。

  然而日本毕竟把海贼江连判了十二年的徒刑,我们中国人不能不佩服而且惭愧。

(十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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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周作人
Type: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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