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四百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日本正是足利幕府的后半,纲维不振,所以有这样事情,现在维新之后,一跃而为头等文明强国,政府又正在禁止研究社会科学以维持治安,昔日野蛮余风无复留遗,海贼这两个字已成为历史上的名词了。有些人到中国来,卖一点卫生的金丹和护身的黑铁给我们,或者到森林里提倡一点武士道,那是有的,不过这都是有名誉的浪人,决没有一个海贼。总之,干脆的说一句,日本的海贼这一个俗语是应该取消的了。——然而,前天看日本报忽然见到“海贼江连”判决的记事,令我愕然。仔细想了一会,总算想起来了。前年还不知道是前前年,有所谓大辉丸事件发生:江连力一郎等三十三人夺取大辉丸商船,把船上的中国朝鲜俄国的乘客都惨杀了。据说杀法都不一样,有的用枪放,有的用刀劈。支那人,露助,以及唷波们,这拿来试日本刀倒真是很好的,也是江连这样剑师的本色;日本人中有不敢劈的,则由勇士们批其颊以惩戒之激励之。在现在不公平的法律面前这不得不姑称为海贼行为,虽然江连实在是一个大好汉,志士,或者如他所自称的“国士”:在日本的国士眼中东亚人算不得是人,俄国又是夷人兼庙街事件的仇敌,砍掉十几个试试刀,活活脉络,这算什么?这不过是武士道的一点活动罢了。
日本是法治的文明国,听见了这件事到底不能沉默,于是开始查办了。一干人犯都已拘到,查了又查,审了又审,花了一年以上的光阴,于本年二月二十七日遂在东京地方审判厅判决。照我们半开化的思想推测,至少江连一个总应该正法了,殊不知这是近于野蛮的思想,在文明国是决没有的。惨杀十四个外国乘客的海贼首魁江连力一郎判处徒刑十二年!于是听审的群众立刻欢呼曰,“名裁判,名裁判!”是的,这并算不得重,但也似乎不能说轻了,因为有国际的关系所以不好再轻,然而未免有点对不起武士道与国士吧。铃辨事件的山田宪伏了法了,大逆的难波大助更不用说,不过这是别一类的事情,或者应该与甘粕宪兵大尉并论才对。甘粕似乎刑期已经减得很短,(现在听说已暗地放免了,六月补注。)江连的刑期或者未免比较的太长了,虽然将来自然也会赦免。——关于这些忠义之士的命运自有纵横俱乐部等国民团体替他照顾,生前赡家,死后造铜像,不劳我们操心;我所搁在心中不能忘记的只是日本有海贼戕杀多人,而他又是国士,只判一个徒刑,而民众颂扬为名裁判。我以前觉得在日本旅行比中国安全,此后却不能没有戒心,即使未必有夜过临城的那样危险,也总觉得处处有日本刀之光影在。
然而日本毕竟把海贼江连判了十二年的徒刑,我们中国人不能不佩服而且惭愧。
(十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