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假,春初的日子鬆弛下來。將午未午時候的陽光,澄黃的一片,由窗櫺橫浸到室內,晶瑩地四處射。我有點發怔,習慣地在沉寂中驚訝我的周圍。我望着太陽那湛明的體質,像要辨別它那交織絢爛的色澤,追逐它那不着痕跡的流動。看它潔淨地映到書桌上時,我感到桌面上平鋪着一種恬靜,一種精神上的豪興,情趣上的閒逸;即或所謂“窗明几淨”,那裏默守着神祕的期待,漾開詩的氣氛。那種靜,在靜裏似可聽到那一處琤琮的泉流,和着彷彿是斷續的琴聲,低訴着一個幽獨者自誤的音調。看到這同一片陽光射到地上時,我感到地面上花影浮動,暗香吹拂左右,人隨着晌午的光靄花氣在變幻,那種動,柔諧婉轉有如無聲音樂,令人悠然輕快,不自覺地脫落傷愁。至多,在舒揚理智的客觀裏使我偶一回頭,看看過去幼年記憶步履所留的殘跡,有點兒惋惜時間;微微怪時間不能保存情緒,保存那一切情緒所曾流連的境界。
倚在軟椅上不但奢侈,也許更是一種過失,有閒的過失。但東坡的辯護:“懶者常似靜,靜豈懶者徒”,不是沒有道理。如果此刻不倚榻上而“靜”,則方纔情緒所兜的小小圈子便無條件地失落了去!人家就不可惜它,自己卻實在不能不感到這種親密的損失的可哀。
就說它是情緒上的小小旅行吧,不走並無不可,不過走走未始不是更好。歸根說,我們活在這世上到底最珍惜一些什麼?果真珍惜萬物之靈的人的活動所產生的種種,所謂人類文化?這人類文化到底又靠一些什麼?我們懷疑或許就是人身上那一撮精神同機體的感覺,生理心理所共起的情感,所激發出的一串行爲,所聚斂的一點智慧,——那麼一點點人之所以爲人的表現。宇宙萬物客觀的本無所可珍惜,反映在人性上的山川草木禽獸纔開始有了秀麗,有了氣質,有了靈犀。反映在人性上的人自己更不用說。沒有人的感覺,人的情感,即便有自然,也就沒有自然的美,質或神方面更無所謂人的智慧,人的創造,人的一切生活藝術的表現!這樣說來,誰該鄙棄自己感覺上的小小旅行?爲壯壯自己膽子,我們更該相信惟其人類有這類情緒的馳騁,實際的世間才賡續着產生我們精神所寄託的文物精萃。
此刻我竟可以微微一咳嗽,乃至於用播音的圓潤口調說:我們既然無疑的珍惜文化,即尊重盤古到今種種的藝術——無論是抽象的思想的藝術,或是具體的駕馭天然材料另創的非天然形象,——則對於藝術所由來的淵源,那點點人的感覺,人的情感智慧(通稱人的情緒的),又當如何地珍惜纔算合理?
但是情緒的馳騁,顯然不是詩或畫或任何其他藝術建造的完成。這馳騁此刻雖佔了自己生活的若干時間,卻並不在空間裏佔任何一個小小位置!這個情形自己需完全明瞭。此刻它僅是一種無蹤跡的流動,並無棲身的形體。它或含有各種或可捉摸的質素,但是好奇地探討這個質素而具體要表現它的差事,無論其有無意義,除卻本人外,別人是無能爲力的。我此刻爲着一片清婉可喜的陽光,分明自己在對內心交流變化的各種聯想發生一種興趣的注意,換句話說,這好奇與興趣的注意已是我此刻生活的活動。一種力量又迫着我來把握住這個活動,而設法表現它,這不易抑制的衝動,或即所謂藝術衝動也未可知!只記得冷靜的杜工部散散步,看看花,也不免會有“江上被花惱不徹,無處告訴只顛狂”的情緒上一片紊亂!玲瓏煦暖的陽光照人面前,那美的感人力量就不減於花,不容我生硬地自己把情緒分劃爲有閒與實際的兩種,而權其輕重,然後再決定取捨的。我也只有情緒上的一片紊亂。
情緒的旅行本偶然的事,今天一開頭併爲着這片春初晌午的陽光,現在也還是爲着它。房間內有兩種豪侈的光常叫我的心緒緊張如同花開,趁着感覺的微風,深淺零亂於冷智的枝葉中間。一種是燭光,高高的臺座,長垂的燭淚,熊熊紅焰當簾幕四下時各處光影掩映。那種閃爍明豔,雅有古意,明明是畫中景象,卻含有更多詩的成分。另一種便是這初春晌午的陽光,到時候有意無意的大片子灑落滿室,那些窗櫺欄板几案筆硯浴在光靄中,一時全成了靜物圖案;再有紅蕊細枝點綴幾處,室內更是輕香浮溢,叫人俯仰全觸到一種靈性。
這種說法怕有點會發生誤會,我並不說這片陽光射入室內,需要筆硯花香那些儒雅的託襯才能動人,我的意思倒是:室內頂尋常的一些供設,只要一片陽光這樣又幽嫺又灑脫地落在上面,一切都會帶上另一種動人的氣息。
這裏要說到我最初認識的一片陽光。那年我六歲,記得是剛剛出了水珠以後——水珠即尋常水痘,不過我家鄉的話叫它做水珠。當時我很喜歡那美麗的名字,忘卻它是一種病,因而也覺到一種神祕的驕傲。只要人過我窗口問問出“水珠”麼?我就感到一種榮耀。那個感覺至今還印在腦子裏。也爲這個緣故,我還記得病中奢侈的愉悅心境。雖然同其他多次的害病一樣,那次我仍然是孤獨的被囚禁在一間房屋裏休養的。那是我們老宅子裏最後的一進房子;白粉牆圍着小小院子,北面一排三間,當中夾着一個開敞的廳堂。我病在東頭孃的臥室裏。西頭是嬸嬸的住房。娘同嬸永遠要在祖母的前院裏行使她們女人們的職務的,於是我常是這三間房屋惟一留守的主人。
在那三間屋子裏病着,那經驗是難堪的。時間過得特別慢,尤其是在日中毫無睡意的時候。起初,我僅集註我的聽覺在各種似腳步,又不似腳步的上面。猜想着,等候着,希望着人來。間或聽聽隔牆各種瑣碎的聲音,由牆基底下傳達出來又消斂了去。過一會,我就不耐煩了——不記得是怎樣的,我就趿着鞋,捱着木牀走到房門邊。房門向着廳堂斜斜地開着一扇,我便扶着門框好奇地向外探望。
那時大概剛是午後兩點鐘光景,一張剛開過飯的八仙桌,異常寂寞地立在當中。桌下一片由廳口處射進來的陽光,泄泄融融地倒在那裏。一個絕對悄寂的周圍伴着這一片無聲的金色的晶瑩,不知爲什麼,忽使我六歲孩子的心裏起了一次極不平常的振盪。
那裏並沒有几案花香,美術的佈置,只是一張極尋常的八仙桌。如果我的記憶沒有錯,那上面在不多時間以前,是剛陳列過鹹魚、醬菜一類極尋常儉樸的午餐的。小孩子的心卻呆了。或許兩隻眼睛倒張大一點,四處地望,似乎在尋覓一個問題的答案。爲什麼那片陽光美得那樣動人?我記得我爬到房內窗前的桌子上坐着,有意無意地望望窗外,院裏粉牆疏影同室內那片金色和煦絕然不同趣味。順便我翻開手邊娘梳妝用的舊式鏡箱,又上下搖動那小排狀抽屜,同那刻成花籃形小銅墜子,不時聽雀躍過枝清脆的鳥語。心裏卻仍爲那片陽光隱着一片模糊的疑問。
時間經過二十多年,直到今天,又是這樣一泄陽光,一片不可捉摸,不可思議流動的而又恬靜的瑰寶,我才明白我那問題是永遠沒有答案的。事實上僅是如此:一張孤獨的桌,一角寂寞的廳堂。一隻靈巧的鏡箱,或窗外斷續的鳥語,和水珠——那美麗小孩子的病名——便湊巧永遠同初春靜沉的陽光整整復斜斜地成了我回憶中極自然的聯想。
原載1946年11月24日《大公報·文藝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