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其实是个玩意儿。就说抽卷烟吧,你打开匣子或罐子,抽出烟来,在桌上顿几下,衔上,擦洋火,点上。这其间每一个动作都带股劲儿,像做戏一般。自己也许不觉得,但到没有烟抽的时候,便觉得了。那时候你必然闲得无聊;特别是两只手,简直没放处。再说那吐出的烟,袅袅地缭绕着,也够你一回两回地捉摸;它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当中,也可以让你轻松一忽儿。所以老于抽烟的人,一刁上烟,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时间是个自由自在的身子,无论他是靠在沙发上的绅士,还是蹲在台阶上的瓦匠。有时候他还能够刁着烟和人说闲话;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满不在乎的神气。这些大概也算是游戏三昧吧。
好些人抽烟,为的有个伴儿。譬如说一个人单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块儿,倒是有说有笑的,回家来,空屋子像水一样。这时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烟抽起来,借点儿暖气。黄昏来了,屋子里的东西只剩些轮廓,暂时懒得开灯,也可以点上一支烟,看烟头上的火一闪一闪的,像亲密的低语,只有自己听得出。要是生气,也不妨迁怒一下,使劲儿吸他十来口。客来了,若你倦了说不得话,或者找不出可说的,干坐着岂不着急?这时候最好拈起一支烟将嘴堵上等你对面的人。若是他也这么办,便尽时间在烟子里爬过去。各人抓着一个新伴儿,大可以盘桓一会的。
从前抽水烟旱烟,不过一种不伤大雅的嗜好,现在抽烟却成了派头。抽烟卷儿指头黄了,由它去。用烟嘴不独麻烦,也小气,又跟烟隔得那么老远的。今儿大褂上一个窟窿,明儿坎肩上一个,由他去。一支烟里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个小麻雀,也由它去。总之,蹩蹩扭扭的,其实也还是个“满不在乎”罢了。烟有好有坏,味有浓有淡,能够辨味的是内行,不择烟而抽的是大方之家。
原载于《大公报·文艺副刊》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