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当然不是好人,便有喜欢做翻案文章的人也不容易把他们说好,但是,他们也有可取的地方。他们也有自己的道德,尚义与勇,即使并非同帮,只要在酒楼茶馆会过一两面,他们便算有交情,不再来暗算,而且有时还肯保护。我在往江南当水兵以前,同兄弟在乡间游手好闲的时候,大有流为破脚骨之意,邻近的几个小破脚骨都有点认识,远房亲戚的破靴党不算在内。我们因此不曾被人撞过,有一两次还叨他们的光。有一回我已经不在家,我的兄弟(其时他只十四五岁)同母亲往南街看戏;那时还没有什么戏馆,只在庙台上演戏敬神,近地的人在两旁搭盖看台,租给人家使用,我们也便租了两个坐位,后来台主不知为何忽下逐客令,大约要租给阔人了,坐客一时大窘,恰巧我们所认识的一个小破脚骨正在那里看戏,于是便去把他找来,他对台主说道,“你这台不租了吗?那么由我出租了。”台主除收回成命之外,还对他赔了许多小心,这才完事。在他这强横的诡辩里边,实在很含有不少的诙谐与爱娇。二十世纪以来不曾再见到他,听说他后来眼瞎了,过了几年随即去世,——请你永远平安地休息罢!
一个人要变成破脚骨,须有相当的训练,与古代的武士修行一样,不是很容易的事。破脚骨的生活里最重要的事件是挨打,所以非有十足的忍苦忍辱的勇气,不能成为一个像样的破脚骨,小破脚骨与人家相打,且骂且脱衣,随将右手各拔敌人的辫发而以左手各自握其发根,于是互相推拥,以被挤至路边将背贴墙者为负。大破脚骨则不然,他拔出尖刀,但并不刺人,只拿在手中,自指其股曰“戳!”敌人或如命而戳一下,则再命令曰“再戳!”如戳至再三而毫不呼痛,刺者却不敢照样奉陪,那便算大败,不复见齿于同类。能禁得殴打,术语曰“受路足”,是破脚骨修养的最要之一。此外官司的经验也很重要,他们往往大言于茶馆中云,“屁股也打过,大枷也戴过,”亦属破脚骨履历中很出色的项目。有些大家子弟流为破脚骨者,因门第的影响,无被官刑之虑,这两项的修炼或可无须,唯挨打仍属必要。我有一个同族的长辈,通文,能写二尺方的大字,做了破脚骨,一年的春分日在宗祠中听见他自伐其战功,说Tarngfan yir banchir,banchir yir tarngfan,意云打倒又爬起,爬起又打倒,这两句话实在足以代表“破脚骨道”之精义了。在现时人心不古的时代,破脚骨也堕落了,变成商埠码头的那些拆梢的流氓,回想昔日乡间的破脚骨,已经如书中的列仙高士,流风断绝,邈乎其不可复追矣。
我在默想堂伯父的战功,不禁想起《吉诃德先生》(Don Quixote——林琴南先生译作当块克苏替,陆祖鼎先生译作唐克孝,丁初我先生在二十年前译作唐夸特),以及西班牙的“流氓小说”(Novelas de Picaros)来。中国也有这班人物,为什么除了《水浒传》的泼皮牛二以外,没有人把他们细细地写下来;不然倒真可以造成一类“流氓生活的文学”(“Picaresque Literature”)哩。——这两个英文,陆先生在《学灯》上却把它译作“盗贼文学”,啊啊,轻松的枷杖的罪名竟这样地被改定了一个大辟,(在现行治盗条例的时期,)却是冤哉枉也。然而这也怪不得陆先生,因为《英汉字典》中确将“流氓”(Picaroon)这字释作劫掠者,盗贼等等也。
(十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