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濫用號碼

  從一本通訊登記冊上,我看到了現時很常見的一些通訊地址。比如,“二一八工區十四段第六幢住宅三樓一○七號”,這樣的地址一個挨一個,出現在眼前,不禁令人感到頭昏眼花。

  “幹麼要這麼多數字號碼?真難記!”收發室的同志向我表示了他的意見。據他說,現在用數字號碼的太多了,除了有一些部隊的番號、保密的工廠必須用數字號碼代替真名以外,還有一大批數字號碼是很不必要的。可是,不知道爲什麼,好多單位,甚至許多零售店、縫紉社等也都用起數字號碼來了。把這麼一堆數字號碼登記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簡直沒法記,常常弄錯了。

  “你說,這一套辦法是從哪兒來的呀?是從外國學來的吧!我們中國也有這一套嗎?”他問。顯然,他對於這許多以數字號碼代名的現象很不滿意。我覺得這個問題雖然不大要緊,倒也有加以考慮的必要。

  應該肯定,以數字號碼代名,如果使用得當,並無不可。因爲無論什麼人的姓名以及工廠、學校、機關、部隊、街道、商店等的命名,本來都不過是一些符號而已。況且,我們知道有許多古人的姓名,就是數字號碼。從一到萬,歷代曾經出現過不少的著名人物。翻開明代凌迪知的《萬姓統譜》和廖用賢的《尚友錄》,就能找到很多例子。

  由一字說起吧。不論是一、乙或壹,都有人用以爲姓。明代成化年間,河北定州有人姓一名善,曾任嵩明縣丞。宋代嘉熙年間,福建寧化的知縣便是姓乙名太度。明代永樂年間,興化府經歷是壹震昌。還有姓第二的。唐玄宗的中尉就有一個姓名是第二從直。至於姓三的,元代有一個三旦八,官居雲南行省右丞,相當出名;姓四的也有一個著名人物,他是越王勾踐的臣子,叫做四水。

  也有姓五、伍和第五的。三國時代蜀漢後主朝中,有一位諫議大夫,姓五名樑。據宋代鄭樵《通志》載:“五氏本伍氏,避仇改爲五。”可見五和伍本來相通。姓伍的如伍子胥,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了。至於姓第五的就更多了。後漢時會稽太守第五倫比較有名,他的曾孫第五種,官居袞州刺史,也很知名。後來魏有第五文體,晉有第五猗,唐有第五峯,宋有第五寧遠,元有第五居仁,明有第五規等等,就不必一一介紹了。

  這些還只是前五個數字的大略情形,後面幾個數字,包括六、陸、七、柒、八、捌,九、百、千、萬等的情形也差不多。其中有的姓,如姓陸、姓千和姓萬的,至今仍然十分常見,完全用不着舉例,需要引用例證的是:明代正德年間永春縣訓導,姓七名希賢;弘治年間宣化府舉人有一個姓柒名文倫;正統年間有個禮部主事姓八名通;宣德年間有個利港巡檢姓捌名忠。還有,早在漢代王莽篡位時期,有一個講學大夫叫做第八矯。唐高祖武德年間有一個翰林應詔姓九名嘉。此外,據鄭樵《通志》載:“代縣有九百里,爲小吏。”這是姓九百的重要例證。明代福建泉州還有一個學者姓百名堅。

  也許可以說,這些例子雖然都是以數字爲姓,但是並沒有以數字爲名的呀!其實不然。古人的確有姓名全用數字號碼的。清代有幾個最好的例證:

  六十七,字居魯,官至給事中,著有《遊外詩草》《臺陽雜詠》。

  七十一,字椿園,乾隆進士,著有《西域聞見錄》。

  七十五,乾隆時正黃旗武將。

  八十六,乾隆時江寧將軍。

  九十,嘉慶時廣西提督。

  “如果照這些例子推廣起來,好不好就乾脆把人名、地名、廠名、店名等一律用數字號碼來代替呢?”那位收發同志似乎對我有點生氣了。我的意見當然並非如此。我認爲數字號碼可以用,但是不要濫用。有時用一些數字號碼會給人以新鮮的感覺,增強人們的印象,更好地起一種符號的作用;濫用數字號碼,以致千篇一律,到處雷同,結果必然使人無法辨認,也無法記憶,勢將喪失符號的作用。

  那麼,用老一套的命名方法,難道就不怕千篇一律嗎?我說:不怕!理由很簡單,因爲數字號碼頂多不過十幾個,無論如何擺佈,變化總是有限,不可避免會發生雷同。漢字數量很多,如果安排得法,絕大多數則不至於雷同,即便有的雷同了,也能夠設法區別。

  尤其是用文字命名的時候,我們可以根據具體對象的具體特點,挑選恰當的字眼,力求確切、生動、富有吸引力,使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記。這不是比干巴巴的數字號碼要好得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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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鄧拓
Type: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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