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时候的人,忌讳自己的和父祖的名字,很是可笑,底下的人犯了讳,便要大发雷霆,若是朋友们不小心,说错了话,要是触犯了父或祖的“嫌名”,即是同音异义的字,也必定要大哭而起,弄得人家怪难为情的。陆放翁《老学庵笔记》里有一则云: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者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因为讳登的嫌名,遂忌灯为火,结果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故典,遂流传下来了。州官且尚如此,何况皇帝老爷,他要避起讳来,自然更是了不得了,弄得许多字残缺不全,有如“胤”字的丢了右边胳膊,“顒”字不见了两只脚之类。幸而这种字用处不多,不大受影响。“玄”字因康熙名字的关系,改写作“元”,不但意义不对,而且声音各别,便一塌糊涂的改了:譬如玄色本是黑色,今如称为元色,岂本指的本色乎?又凡如道教关系的“玄”也都改从“元”,于是苏州一个“玄妙观”,北京一个“崇玄观”—历史上有名的“曹老公观”,自从改名以来,永无翻身复姓的希望了!元妙观与崇元观,本来念得顺口了,谁也不想来改,所以也就不妨将错就错的叫下去了。
但是有人因为避讳,把姓都改了的,那可不是一事。从前刘大白,民国初年将原来金姓复姓为刘,据说是避吴越王钱缪的讳,那已是一千年前的事了。二百五十年前,清雍正叫姓丘的一律改姓“邱”,以避孔子的讳,并且要读作“九”以示区别。这字一改直到今日,似乎应该复元了吧?纪晓岚说过一件故事,乾隆时有过这么一回事:当时有一块坟地,两家争讼,一家姓邱,持有老契,系康熙年间立的,证据确凿,所以胜利,但别一姓却终不肯相让。这知县颇肯用心,觉得可疑,所以细心研究,终于发见这契纸是假造的,理由是康熙年间不可能卖田给“邱”姓的。我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见到此事,多年不曾忘记,总想有机会告诉一声姓“邱”的朋友,这个本来面目现在可以恢复了。只在雍正以前书中去找,左丘明,丘迟,丘为,都没有花耳朵的,即此便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