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废姓外骨的《笔祸史》早看过了,虽有些离奇的地方,不能算什么,倘若与中国相比。在内田鲁庵的《貘之舌》里见到一篇讲迫害基督教徒的文章,知道些十七世纪时日本政府对于所谓邪宗门所用的种种毒奇的刑法,但是很略,据说有公教会发行的《鲜血遗书》及《公教会之复活》两书纪载较详,却也弄不到手。最近得到姊崎正治博士所著《切支丹宗门之迫害及潜伏》,知道一点迫害者及被迫害者的精神状态,使我十分高兴。切支丹即“南蛮”(葡萄牙)语Christan的译音,还有吉利支丹,鬼理死丹,切死丹等等译法,现代纪述大都采用这个名称,至于现今教徒则从英语称Christian了。书中有几章是转录当时流传的鼓励殉道的文书,足以考见教徒的心情,固然很可宝重,但特别令我注意的是在禁教官吏所用的手段。其一是恩威并用,大略像雍正之对付曾静,教门审问记录第七种中有这一节话可供参考:“先前一律处斩,挂杀或火焚之时,神甫仍时时渡来,其后改令弃教,归依日本佛教,安置小日向切支丹公所内,赏给妻女,神甫则各给十人口粮,赐银百两,讯问各项事情,有不答者即付拷问,自此以后教徒逐渐减少。”如意大利人约瑟喀拉(Giuseppe Chiara)弃教后入净土宗,纳有司所赐死刑囚之妻,承受其先夫的姓名曰冈本三右卫门,在教门审问处办事,死后法号入专净真信士,即其一例。
其二是零碎查办,不用一网打尽的方法。教门审问记录第五种中有一条云,“如有人告密,举发教徒十人者,其时应先捕三人或五人查办,不宜一举逮捕十人。但‘有特别情形之时’应呈请指示机宜办理。”不过这只是有司手段之圆滑,在被迫害者其苦痛或更甚于一网打尽,试举葛木村权之丞妻一生三十三年中的大事,可以想见这是怎样的情形。
一六三六 生
五九 母病死
六〇 夫权之丞被捕旋死刑
六一 先夫之妹四人被捕
六二 夫妹四人死刑
侄婿权太郎被捕
再嫁平兵卫
六五 夫弟太兵卫夫之从妹阿松被捕
六六 夫弟太兵卫死刑
夫之从妹阿渊被捕
六七 本人与先夫之继母同被捕
六八 本人与夫之从妹二人同时死刑
夫平兵卫被捕
七二 夫平兵卫死刑
其三是利用告密。据延宝二年(1674)所出赏格,各项价目如下:
神甫 银五百枚
教士 银三百枚
教友 银五十或一百枚
这种手段虽然一时或者很有成效,但也担负不少的牺牲,因为这恶影响留下在国民道德上者至深且大。在中国则现今还有些人实行此策,恬不为怪,战争时的反间收买,或互出赏格,不必说了,就是学校闹潮的时候,校长也常用些小手段,“釜底抽薪”,使多数化为少数,然而学风亦因此败坏殆尽。还有旧式学校即在平时也利用告密,使学生互相侦察秘密报告于监督,则尤足以使学生品格堕落。据同乡田成章君说他有一个妹子在一教会女校读书,校规中便有奖励学生告密的文句,此真是与黑暗时代相称之办法。
我们略知清朝诛除大逆之文字狱的事迹,但是排斥异端之禁教事件却无从去查考,我觉得这是很可惜的。如有这样的一部书出现,我当如何感激,再有一部佛教兴废史那自然是更好了。读《弘明集》《佛道论衡》等书,虽是一方面之言,也已给与我们不少的趣味与教训,若有系统的学术的叙述,其益岂有限量,我愿豫约地把它写入“青年必读书”十部之内了。
我觉得中国现在最切要的是宽容思想之养成。此刻现在决不是文明世界,实在还是二百年前黑暗时代,所不同者以前说不得甲而现今则说不得乙,以前是皇帝而现今则群众为主,其武断专制却无所异。我相信西洋近代文明之精神只是宽容,我们想脱离野蛮也非从这里着力不可。着力之一法便是参考思想争斗史,从那里看出迫害之愚与其罪恶,反抗之正当,而结果是宽容之必要。昔罗志希君译柏利的《思想自由史》登在《国民公报》上,因赴美留学中辍,时时想起,深觉得可惜,不知他回国后尚有兴致做这样工作否?我颇想对他劝进,像他劝吴稚晖先生似的。
(十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