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夢話(一)

  生平不常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是因爲膽小,哪敢多灌黃湯。夢卻夜夜都做。夢裏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糊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云爾。

一 笑


  吳老頭說文學家都是瘋子,我想哲學家多半是傻子,不懂得人生的味道。舉個例罷:鼎鼎大名的霍布士(Hobbes)說過笑全是由我們的驕傲來的。這種傻話實在只有哲學家纔會講的。或者是因爲英國國民性陰鷙不會笑,所以有這樣哲學家。有人說英國人勉強笑的樣子同哭一樣。實在我們現在中國人何嘗不是這樣呢?前星期日同兩個同學在中央公園喝茶,坐了四五個鐘頭,聽不到一點痛快的笑聲,只看見好多皮笑肉不笑,肉笑心不笑的呆臉。戲場尚如是,別的地方更不用說了。我們的人生態度是不進不退,既不高興地笑,也不號啕地哭,總是這麼呆着,是謂之曰“中庸”。

  有很多人以爲捧腹大笑有損於上流人的威嚴,而是件粗鄙的事,所以有“咽歡裝淚”擺出孤哀子神氣。可是真真把人生的意義細細咀嚼過的人是曉得笑的價值的。Carlyle(卡萊爾)是個有名宣揚勞工福音的人,一個勇敢的戰士,他卻說一個人若使有真真地笑過一回,這人絕對不是壞人。的確只有對生活覺得有豐溢的趣味,心地坦白,精神健康的人才會真真地笑,而真真地曲背彎腰把眼淚都擠出笑後,精神會覺得提高,心情忽然恢復小孩似的天真爛漫。常常發笑的人對於生活是同情的,他看出人類共同的弱點,事實與理想的不同,他哈哈地笑了。他並不是覺得自己比別人高明(所謂驕傲)才笑,他只看得有趣,因此禁不住笑着。會笑的人思想是雪一般白的,不容易有什麼狂性,誇大狂同書狂。James M. Barrie(詹姆斯·巴里)在他有名的Peter Pan《彼得·潘》裏述有一個天真爛漫的小姑娘問那晚上由窗戶飛進來的仙童,神仙是怎樣生來的,他答道當世界上頭一個小孩第一次大笑時候,他的笑聲化作一千片,每片在空中跳舞着,後來片片全變作神仙了,這是神仙的起源。這種仙人實是比我們由丹房薰焦了白日飛昇的漂亮得多了。

  什麼是人呢?希臘一個哲學家說人是兩個足沒有毛的動物。後來一位同他開玩笑的朋友把一個雞拔去毛,放在他面前,問他這是不是人,有人說人是理性的動物。但什麼是理性呢?這太玄了,我們不懂。又有一個哲學家說人是能夠煮東西的動物。我自己煮飯會焦,炒菜不爛,所以覺得這話也不大對。法國一個學者說人是會笑的動物。這話就入木三分了。Hazlitt也(哈茲裏特)也說人是唯一會笑會哭的動物。所以笑者,其爲人之本歟?

  自從我國“文藝復興”(這四字真典雅堂皇)以後,許多人都來提倡血淚文學,寫實文學,唯美派……總之沒有人提倡無害的笑。現在文壇上,常見一大叢戴着桂冠的詩人,把他“灰色的靈魂”,不是獻給愛人,就送與Satan。近來又有人主張幽默,播揚嘴角微笑。微笑自然是好的。“拈花微笑”,這是何等境界。Emerson(愛默生)並且說微笑比大笑還好。不過平淡無奇的鄉老般的大笑都辦不到,忽談起藝術的微笑,這未免是拿了一雙老年四楞象牙鑲金的筷子與劉老老了。我要借Maxim Gorky(馬克西姆·高爾基)的話評中國的現狀了。他說:“你能夠對人引出一種充滿生活快樂,同時提高精神的笑麼?看,人已經忘卻好的有益的笑了!”

  在我們這個空氣沉悶的國度裏,觸目都是貧乏同困痛,更要保持這笑聲,來維持我們的精神,使不至於麻木沉到失望深淵裏。當Charlotte Bronte(夏洛蒂·勃朗特)失了兩個親愛的姊妹,憂愁不堪時候,她寫她那含最多日光同笑聲的“Shirley(《雪莉》)”。Cowper(柯珀)煩悶得快瘋了時候,他整晚吃吃地笑在牀上作他的傑作《癡漢騎馬》歌(John Gilpin)。Gorky(高爾基)身嘗憂患,屢次同遊民爲伍的,所以他也特別懂得笑的價值。

  近來有好幾個民衆故事集出版,這是再好沒有的事。希望大家不要擺出什麼民俗學者的臉孔,一定拿放在解剖桌去分剖,何妨就跟着民衆笑一下,然禮失而求之於野,亦可以浩嘆矣。

二 做文章同用力氣


  從前自認“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適之先生近來也有些上了康莊大道,言語穩重了好多。在《現代評論》一百十九期寫給“浩徐”的信裏,胡先生說:“我總想對國內有志做好文章的少年們說兩句忠告的話,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氣的……”這句話大概總是天經地義吧,可是我覺得這種話未免太正而不邪些。彷彿有一個英國人(名字卻記不清了)說When the author has a happy time in writing a book,then the reader enjoys a happy time in reading it(句子也記不清了,大概是這樣罷)。真的,一個作家抓着頭髮,皺着眉頭,費九牛二虎之力作出來東西,有時到(倒)賣力氣不討好,反不如隨隨便便懶惰漢的文章之淡妝粗衣那麼動人。所以有好多信札日記,寫時不大用心,而後世看來到另有一種風韻。Pepys(佩皮斯)用他自己的暗號寫日記,自然不想印出給人看的,他每晚揹着他那法國太太寫幾句,更談不上什麼用力氣了,然而我們看他日記中間所記的同女僕調情,怎麼買個新表時時刻刻拿出玩弄,早上躺在牀上同他夫人談天是如何有趣味,我們卻以爲這本起居注比那日記體的小說都高明。Charles Lamb(查理斯·蘭姆)的信何等膾炙人口,Cowper(柯珀)的信多麼自然輕妙,Dobson(多布森)叫他做A humorist in a nightcap(着睡帽的滑稽家),這類“信手拈來,都成妙諦”的文字都是不用力氣的,所以能夠清麗可人,好似不食人間煙火。有名的Samuel Johnson(塞繆爾·約翰遜)的文章字句都極堂皇,卻不是第一流的散文,而他說的話,給Boswell(鮑斯韋爾)記下的,句句都是漂亮的,顯明地表現出他的人格,可見有時衝口出來的比苦心構造的還高一籌。Coleridge(柯勒律治)是一個有名會說話的人,但是我每回念他那生硬的文章,老想哭起來,大概也是因爲他說話不比做文章費力氣罷。Walter Pater(佩特)一篇文章改了幾十遍,力氣是花到家了,音調也鏗鏘可聽,卻帶了矯揉造作的痕跡,反不如因爲沒錢逼着非寫文章不可的Goldsmith(哥爾德斯密斯)的自然的美了。Goldsmith作文是不大費力氣的。Harrison(哈里森)卻說他的《威克斐牧師傳》是the high-water mark of English。實在說起來,文章中一個要緊的成分是自然(ease),我們中國近來白話文最缺乏的東西是風韻(charm)。胡先生以爲近來青年大多是隨筆亂寫,我卻想近來好多文章是太費力氣,故意說俏皮話,拚命堆砌。Sir A. Helps(赫爾普斯爵士)說做文章的最大毛病是可省的地方,不知道省。他說把一篇不好文章拿來,將所有的noun,verb,adjective(名詞、動詞、形容詞),都刪去一大部分,一切adverb(副詞)全不要,結果是一篇不十分壞的文章。若使我是胡先生,我一定勸年青作家少費些力氣,自然點吧,因爲越是費力氣,常反得不到ease同charm了。

  若使因爲年青人力氣太足,非用不可,那麼用來去求ease同charm也行,同近來很時髦的essayist(隨筆家)Lucas(盧卡斯)等學Lamb(蘭姆)一樣。可是賣力氣的理想目的是使人家看不出賣力氣的痕跡。我們理想中的用氣力做出的文章是天衣無縫,看不出是雕琢的,所以一瞧就知道是篇用力氣做的文章,是壞的文章,沒有去學的必要,真真值得讀的文章卻反是那些好像不用氣力做的。對於胡先生的第二句忠告(第二,在現時的作品裏,應該揀選那些用氣力做的文章做樣子,不可挑那些一時遊戲的作品),我們因此也不得不取個懷疑態度了。

  胡先生說“不可挑那些一時遊戲的作品”,使我憶起一段文場佳話。專會瞎扯的Leigh Hunt(亨特)有一回由Macaulay(麥考利)介紹,投稿到The Edinburgh Review《愛丁堡評論》,碰個大釘子,原稿退還,主筆先生請他另寫點紳士樣子的文章(Something gentleman-like),不要那麼隨便談天。胡適之先生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高眉(High-browed)長臉孔(Long-faced)了,還好鬍子早颳去了,所以文章裏還留有些笑臉。

三 抄兩句爵士說的話


  近來平安映演笠頓爵士(Lord Lytton)的《邦沛之末日》(Last days of Pompei)我很想去看,但是怕夜深寒重,又感冒起來。一個人在北京是沒有病的資格的。因爲不敢病,連這名片也犧牲不看了。可是爵士這名字總盤旋在腦中。今天忽然記起他說的兩句話,雖然說不清是在哪一本書會過,但這是他說的,我卻記得千真萬確,可以人格擔保。他說:“你要想得新意思吧?請去讀舊書;你要找舊的見解吧?請你看新出版的。(Do you want to get at new ideas?Read old books;Do you want to find old ideas?Read new ones.)”我想這對於現在一般犯“時代狂”的人是一服清涼散。我特地引這兩句話的意思也不過如是,並非對國故黨欲有所建功的,恐怕神經過敏者隨便株連,所以鄭重地聲明一下。

十六年清明前兩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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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樑遇春
Type: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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