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各大城市,都各有其贫民窟,而以东伦敦的规模为最大。西伦敦(他们叫做“West End”)是最繁华阔绰的地方。最奢华的店铺、皇族贵人的宫邸、布尔乔亚享乐的俱乐部、博物院、戏院、官署、公园、议会、西冥寺以及最豪华的住宅区,都在这里。所以在伦敦有人叫你开地址的时候,如你所开的地址是在“West End”,他们便认为你这个人多少是过得去的。南伦敦和北伦敦的属于工人住宅区的地方,也有贫民窟,但都不及东伦敦的规模宏大!
伦敦分为二十八区(borough),各区里面都有多少贫民窟点缀着,就是在所谓“皇家区”(Royal Borough)里面也不免,不过在繁华富丽的地方看不大出。自伦敦中央起,迤东一带各区,都就可以看见几于“清一色”的贫民窟生活,也是世界上任何城市里劳动阶级最集中的一个区域。记者曾费了一天的工夫去观光。电车一开进了这个区域,就看见在西伦敦所没有的旧式烧煤的汽车在街上跑来跑去,上面有烟囱,喷出许多黑烟在街道上绕着;电车上的乘客也不同了,都穿着破旧的不整齐的衣服,顾不到什么“君子人”的排场了;满街旁的褴褛垢面的孩子,东奔西窜着。贫民窟里的住宅,大都是建筑于百年前的老屋,地板破烂,墙壁潮湿,破窗裂户的空隙常有冷风继续不断地传送进来。一所屋里每住着几十家,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堆满着许多人。英国是科学发达的国家,电灯应该是很普遍的了,但在这一带贫人住宅里,还是用着油灯或点着蜡烛。如所住的是地室,那就终年在黄昏中过日子!
据英国劳工调查所(Labour Research Department,这是由劳工团体组织的研究机关,不是政府设立的)所调查的结果,在伦敦全家拥挤在这种地室里(住在贫民住宅的地上和楼上的还不在内)过暗无天日生活的工人,至少在十万人以上。据他们最近所调查的情形:“在伦敦贫民窟的地室,里面既黑暗而又潮湿,糊在墙上的纸都潮湿着下坠飘摇着;老鼠和虱子非常的多;住在里面的人很少和疾病不发生关系的。”
因为拥挤的缘故,常有父母和好几个成年的子女,甚且加上祖父母,同住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因为这种屋子里的虫虱有各种各色的,既繁且多,每到夏季,往往赶着整千的人把他们的床拖到街上来,希望能够略得些睡眠,但是遇着了警察,又须被赶到门里去!
伦敦赫克纳(Hackney)一区的医官华雷(Dr.King Warry)调查该区贫民窟的拥挤情形,曾有详细的报告。试就他所报告的事实随便举一个例:他说有个家庭共有六人,都住在一个小小的地室里,这家庭里面有十岁和四岁的男孩,十一岁和七岁的女孩,那个母亲告诉他说,因为她无法使他们睡开,最大的两个男女小孩曾经发生过“非礼的行为”。
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标准夜报》(“Evening Standard”)所载东伦敦贫民窟的情形,里面说起有个家庭住在地室里已十九年了;除父母外,有四个女儿,年龄自十三岁至二十一岁,两个男孩,年龄一个六岁,一个九岁,都住在一个地室里,都要常往医生处看病。
这样“很少令人和疾病不发生关系的”贫民窟房屋,租钱在工人看来仍然是很贵的,普通每星期常须付到十五先令至二十先令;英国极少数最高工资的工人每星期虽可得到六镑以上的工资,但普通总在两镑左右,所以为着房租差不多便用去了一半(这是世界大战以后的情形,在以前平均只用去收入百分之十六至十七为房租),结果剩下的一些工资不够顾全家属的衣食,父母子女往往在半饿状态中过活。
据各区医官的统计报告,贫民窟居民的死亡率常比普通的增加一倍至两倍,婴孩死亡率更厉害。就是养得大的孩子,也多遗传着所谓“贫民窟心理”,据说他们长大时的行为都使国家要增加警察和监狱的经费!
记者自去年十月到英国以来,听他们在内政方面闹得最起劲,视为一件大事的,便是消除贫民窟运动,大呼“贫民窟是我们的耻辱!”卫生部大臣杨格爵士(Sir Hilton Young)定了一个消除贫民窟的五年计划,据说要在五年内消除二十万所贫民窟的房屋,使一百万人有新屋住(据各报说贫民窟的房屋远逾此数,贫民窟的居民亦远逾此数),而新屋的建造则仍希望以利润为前提的私人企业家来办,并不想到工人租用贫民窟的房屋已嫌其贵,更有何余力来租用新屋!
其实贫民窟问题也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一部分的产物。贫民窟的人民那样苦楚,而据统计表示,一九三一年伦敦的土地生意不下一万万二千万金镑,教会于一九三〇年在伦敦所收到的屋租就达三十八万金镑之多。土地的私有专利,房租的高抬,工人的贫穷,都一概不顾,只想如何如何叫工人从贫民窟里搬到新屋里去,便以为这问题可以解决了,这真是在饥荒时代劝人吃肉糜的办法!
1934年1月31日,伦敦